目前分類:3.中士道3─思惟集諦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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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六 

 

 

中士道    思惟集諦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054(寫字.gif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四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08 070

陳長城 消文

 17710行〜第18010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817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死亡與投生之理】2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710~17903)

 第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者。如前所說識從何捨,即於彼處,無間而成,死與中有,如秤低昻。依二種因,謂我愛已生故,無始樂著戲論已熏習故,善不善業已熏習故。又此中有,眼等諸根悉皆完具,當生何趣即彼身形,乃至未受生有以來,眼無障礙,猶如天眼。身無障礙,如具神通。俱舍亦云:「為當本有形,此謂死以前,生剎那以後,同類淨眼見,具業神通力,根全無障礙,不轉為尋香。」此說中有是同類見,及修所得離過天眼能見。成辦何趣中有,次定不可轉趣餘生,集論中說容有轉改。本有者俱舍論中總說四有,死已未生是為中有,當正受生初一剎那是為生有,從此第二剎那乃至死有最後剎那以前,是為本有,臨終最後剎那是為死有,此望將來受生之死有,是其本有。有誤解此說為前生身形。又有見說是後形故,說三日半為前生形,次三日半為後生形。此說全無清淨依據,唯增益執,瑜伽論說識不住故,於前世身不起欲樂。故有說云,見前世身而生憂苦,亦屬增益。造不善者所得中有,如黑羺光或陰闇夜。作善中有,如白衣光或晴明夜,見已同類中有,及見自等所當生處。入胎經云:「地獄中有如燒杌木,旁生中有其色如煙,餓鬼中有色相如水,人天中有形如金色,色界中有其色鮮白。」此是顯色差別。從無色沒生下二界則有中有,若從下二生無色者則無中有。於何處沒,即於其處成無色蘊,堪為根據諸教典中除此而外,未說餘無中有之例,故說上下無間,皆無中有。亦不應理。經中又說天之中有頭便向上,人之中有橫行而去,諸作惡業所有中有,目向下視倒擲而行,意似通說三惡趣者,俱舍論說,人鬼畜三,各如自行。壽量者,若未得生緣,極七日住,若得生緣,則無決定,若仍未得則易其身,乃至七七以內而住,於此期內定得生緣,故於此後更無安住。堪依教典,悉未說有較彼更久,故說過此更能久住,不應道理。如天中有七日死已,或仍生為彼天中有,或轉成辦人等中有,謂由餘業轉變勢用,能轉中有諸種子故,餘亦如是。

 

 

 

  第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者。

【消文】:因此,在第四項中,將詳細描述死後中陰身的狀況。

 

 

  如前所說識從何捨,即於彼處,無間而成,死與中有,如秤低昻。依二種因,謂我愛已生故,無始樂著戲論已熏習故,善不善業已熏習故。

【消文】:正如前面所說,神識離開身體的那一剎那,就是中陰身的開始,這中間的時間,是沒有間斷的。就像秤的兩頭,高低是同時形成的。形成中陰身的原因不外乎兩點:

一是「我愛」的執著已經產生。這是無始以來,一直不斷熏習「我執」的緣故,不明瞭它只不過是一種戲論而已。(戲論,是說三界中的一切,猶如戲劇般的不真實,只是因緣生滅的無常現象,一切法本來「無我」,眾生卻一直執為真實,以為「有法」、「有人」,因此貪愛不斷、輪迴不斷。)

第二個原因是,善、不善業已經熏習成了,因此一定要隨著善、惡業,來投生善、惡趣。這就是使我們生死一直相續不斷,最主要的兩個原因。

 

 

  又此中有,眼等諸根悉皆完具,當生何趣即彼身形,乃至未受生有以來,眼無障礙,猶如天眼。身無障礙,如具神通。

【消文】:另外,中陰身雖然沒有肉體的存在,卻具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這五根的作用。即使是相隔萬里,也能清楚地遙見各種景象,如感應到和自己有緣的一些受胎機會,或預見將投生處同類的身形,就像有天眼一般;也能乘空而去,絲毫不受山河大地、房屋牆壁等物質的障礙,好像具有神足通一般。除此之外,還具有天耳通、他心通、宿命通等能力。這五種能力,看起來好像是神通,但卻不是真正的神通。這是因為眾生八識所含藏的種子還沒有清淨,所以中陰身時所見的景象,只是業力的顯現,並不是清淨的天眼所見。而且,這種能力有時候現,有時候不現,自己是完全不能作主的。而佛菩薩的神通,是證得第六通——漏盡通(斷我執、完全無漏了)所現的神通,是清淨、無漏的,因此能隨時顯現,沒有絲毫的障礙。所以,在沒有得漏盡通之前,所得的五種通力,只能算是「五通」(相似的神通),除非得了漏盡通才能算是真正的神通。

 

 

  俱舍亦云:「為當本有形,此謂死以前,生剎那以後,同類淨眼見,具業神通力,根全無障礙,不轉為尋香。」此說中有是同類見,及修所得離過天眼能見。成辦何趣中有,次定不可轉趣餘生,集論中說容有轉改。

【消文】:俱舍論中也說:「中陰身時的身形,只有同類的眾生,和具有清淨天眼通的聖者可以看見。這時的中陰身具備有相似的神通力,五根似乎完全不受障礙。一旦形成了中陰身以後,就不可能藉由其他的力量,再轉變中陰身的狀態。如喜歡惡的中陰身,不能轉為喜歡香的中陰身。(欲界的中陰身,以為食,造惡的中陰身喜歡惡;造善的中陰身喜歡香。色界的中陰身,就已斷。因此,這裡所說的不能轉變,是指明應該墮惡道的眾生,就不可能轉變為生善道。)」以上所說的意思是,中陰身的身形,只有同類的眾生,以及具有清淨天眼通的聖者能夠看到。一旦形成了那一道的中陰身,就不能再轉變為其他道的中陰身。但是在集論當中,卻提到中陰身是可能轉變的。它指出在一般的情況之下,所感得的中陰身是無法改變,但藉由其他的力量,如聖者的超度等(並非靠自己的力量),是可能轉變的。

 

 

  本有者俱舍論中總說四有,死已未生是為中有,當正受生初一剎那是為生有,從此第二剎那乃至死有最後剎那以前,是為本有,臨終最後剎那是為死有,此望將來受生之死有,是其本有。

【消文】:關於「本有」的解釋,在俱舍論當中,總共說到了「四有」。死亡以後,還沒有出生之前,稱為「中有」;在受生的第一剎那,稱為「生有」;從第二剎那以後,到死有最後剎那以前,稱為「本有」;而臨終的最後剎那,稱為「死有」。由此可知,將來受生的第二剎那以後,一直到死有的最後剎那之前,就是所謂的「本有」。有了正確的認識以後,對於中陰身時的身形,就不會產生錯誤的認知了。

 

 

  有誤解此說為前生身形,又有見說是後形故,說三日半為前生形,次三日半為後生形。此說全無清淨依據,唯增益執,瑜伽論說識不住故,於前世身不起欲樂。故有說云,見前世身而生憂苦,亦屬增益。

【消文】:因為有人誤解以為,中陰身同時具有前生的身形、以及後生的身形,說前三日半是前生的身形,後三日半是後生的身形,這種說法是完全沒有根據,只會更增加執著罷了。瑜伽論中說到,神識既然離開身體,進入中陰身以後,就和前生沒有關聯了,因此對於前世的身體應該不會再生起愛欲才是。不但不會帶著前生的身形,也不會再愛戀自己的身體。所以有些人談到,中陰身因為貪戀前生的屍體和眷屬等,因此在見到前世的身體,以及親人圍繞身旁悲泣時,便引發強烈的憂苦。這也都是為了勸人捨下貪著,而作的一種方便說而已。

 

 

  造不善者所得中有,如黑羺光或陰闇夜。作善中有,如白衣光或晴明夜,見己同類中有,及見自等所當生處。

【消文】:造不善業所得的中陰身,有如黑牛毛氈,或是陰暗的黑夜;造善業所得的中陰身,就像白衣般的光亮,或是晴朗月明的夜晚。這時可以看見同類的眾生,以及自己將受生的處所。

 

 

  入胎經云:「地獄中有如燒杌木,旁生中有其色如煙,餓鬼中有色相如水,人天中有形如金色,色界中有其色鮮白。」此是顯色差別。

 

【消文】:入胎經中說:「地獄道的中陰身,像燒焦的木頭,焦黑焦黑的;畜生道的中陰身,似乎朦了一層煙,霧暗霧暗的;餓鬼道的中陰身,經常像水腫似的;人道、欲界天的中陰身,往往帶著金光;色界天的中陰身,非常鮮白。」以上是說明中陰身色相的差別。

 

 

  從無色沒生下二界則有中有,若從下二生無色者則無中有。於何處沒,即於其處成無色蘊,堪為根據諸教典中除此而外,未說餘無中有之例,故說上下無間,皆無中有。亦不應理。

【消文】:至於無色界的眾生,由於本來就沒有形相,所以也就沒有中陰身。因此,從無色界投生到欲界、色界的時候,有中陰身;從欲界、色界投生到無色界的時候,就沒有中陰身,而是在他命終的地方,直接入無色界。根據教典的說明,除了這種情況之外,並沒有提到其他沒有中陰身存在的例子。所以,有人說生無色界天,以及墮無間地獄的眾生,都沒有中陰身,是不合於道理的。

 

 

  經中又說天之中有頭便向上,人之中有橫行而去,諸作惡業所有中有,目向下視倒擲而行,意似通說三惡趣者,俱舍論說,人鬼畜三,各如自行。

【消文】:中又說,如果因善業所感,轉生天上的話,中陰身就頭朝上的上升而去;若是轉生為人,中陰身就橫身而去。凡是造惡業所感得的中陰身,都是頭向下的下墮而去,在此中的涵義,似乎包括了三惡趣的眾生在內。俱舍論當中則說,人道、餓鬼道、畜生道三者,各自隨它那一道的形相而行,也就是人道平行、餓鬼道倒行、畜生道橫行而去。

 

 

  壽量者,若未得生緣,極七日住,若得生緣,則無決定,若仍未得則易其身,乃至七七以內而住,於此期內定得生緣,故於此後更無安住。堪依教典,悉未說有較彼更久,故說過此更能久住,不應道理。

【消文】:關於中陰身的壽量,如果沒有受生的因緣,就停留七天,若是有投生的因緣,就不一定會停留多久。也就是說,頭七天如果沒有投生的話,第二個七仍有投生的機會,乃至到第七個七,每一個七都有受生的可能。一般來說,中陰身停留的時間,是不會超過七個七(四十九天)的。在這個期間,由於先前所造的業因,一定會隨著業力的牽引,而遇到受生的因緣,其中的道理,就像鐵遇到了強大的吸鐵石一般,很輕易地就被吸引、靠近,而投生了。因此,依照教典所說,中陰身的時期,是不會超過四十九天的。如果有人說超過這個期限的,就是不合乎經典當中所說的道理。

 

 

  如天中有七日死已,或仍生為彼天中有,或轉成辦人等中有,謂由餘業轉變勢用,能轉中有諸種子故,餘亦如是。

【消文】:另外,在命終後,是有可能轉變其中陰身的。譬如在天道死亡七日以後,本來仍應生在天道的中陰身,有可能轉為生人道的中陰身。這其中轉變的因素,是因為還帶有其他餘業的勢力,因此可以變異中陰身的種子。譬如,人的中陰身,能夠以他的善業力,而變為天的中陰身;同樣的,天的中陰身也能夠以他的惡業力,而變為地獄的中陰身,其他互相轉變的情況,也可以此類推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904~17802)

 第五次於生有結生之理者。若是胎生,則彼中有於當生處,見有自己同類有情,為欲看彼及戲笑等,遂願往趣當生之處。次於父母精血,起顛倒見。爾時父母未行邪行,猶如幻變,見行邪行,便起貪愛。此復若當為女,欲令母離,貪與父會,若當生男,便欲父離,貪與母會。瑜伽師地是說非實,見其父母,誤於精血,見行邪行。生此欲已,如如漸近,如是如是漸漸不見,男女餘分,唯見男女二根之相,於此發憤中有即沒,而生其中。此復父母貪愛俱極,最後決定各出一滴濃厚精血,二滴和合住母胎中,猶如熟乳凝結之時,與此同時中有俱滅,與滅同時,即由阿賴耶識力故,有餘微細諸根大種和合而生,及餘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。爾時識住,即名結生。諸有不許阿賴耶者,許為意識結生相續。若薄福者,當生下賤種,彼於死時及入胎時聞紛亂聲,及自妄見入諸蘆荻稠林等中。造善業者,當生尊貴族,聞有寂靜美妙音聲,及自妄見昇於高閣宮殿等處。又住胎者,凡經七日,有三十八,胎中圓滿一切肢節。次經四日,當即降生。如入胎經云:「此經九月或過九月,是極圓滿,住八月者雖亦圓滿,非極圓滿。若經六月,或住七月,非為圓滿,或復缺肢。」此等廣說,如入胎經,應當了知。

 

 

 

  第五次於生有結生之理者。

【消文】:第五項,是闡述如何投生的道理。

 

 

  若是胎生,則彼中有於當生處,見有自己同類有情,為欲看彼及戲笑等,遂願往趣當生之處。

【消文】:倘若將來是胎生的眾生,中陰身就會在他將受生的地方,見到和自己同類的有情,因為被他們歡笑嬉戲的景象所吸引,於是便前往靠近,因此而入胎。

 

 

  次於父母精血,起顛倒見。

【消文】:中陰身在將要入胎的時候,對於父母精血,會產生一些顛倒的妄想、邪念。

 

 

  爾時父母未行邪行,猶如幻變,見行邪行,便起貪愛。此復若當為女,欲令母離,貪與父會,若當生男,便欲父離,貪與母會。

【消文】:在父母還沒有行邪行之前,一切的情景就像處在夢幻之中,當見到父母開始行邪行時,中陰身便生起了強烈的貪愛,如果是女胎,就會把母親推開,妄想自己和父親行婬;若是男胎,就會把父親推開,妄想自己和母親行婬。

 

 

  瑜伽師地是說非實,見其父母,誤於精血,見行邪行。生此欲已,如如漸近,如是如是漸漸不見,男女餘分,唯見男女二根之相,於此發憤中有即沒,而生其中。

【消文】:瑜伽師地論當中,是說中陰身所看到的,是男女二根的交合。由於過去多生的業力,因此在看到父母行婬時,就引發熾盛的貪欲,在逐漸靠近以後不再看到父母的身形,只剩下了男女的生殖器。若是女胎,便發憤地排斥母親,和父親交合;若是男胎便厭憎地將父親推開,和母親交合。中陰身就這樣帶著強烈的貪、瞋,鑽進了娘胎,和父精母血和合而成胎。

 

 

  此復父母貪愛俱極,最後決定各出一滴濃厚精血,二滴和合住母胎中,猶如熟乳凝結之時,與此同時中有俱滅,與滅同時,即由阿賴耶識力故,有餘微細諸根大種和合而生,及餘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。爾時識住,即名結生。諸有不許阿賴耶者,許為意識結生相續。

【消文】:當父母的貪愛到達了最高點時,就各自滴出一滴濃厚的精血,父精母血在母胎中相互結合,就像熟乳正要凝結時的狀態,就在同時中陰身陷入其中,而結束了中有階段。這種由父精(精子)、母血(卵子),和中陰身(神識,即第八阿賴耶識)三緣和合而成胎(受精卵)的情形,我們稱為「結生」。由於部派的不同,如小乘的說法,只說到第六意識,而沒有提到第八阿賴耶識,因此基於小乘的說法,這時使結生相續的是意識,而不是阿賴耶識。

 

 

  若薄福者,當生下賤種,彼於死時及入胎時聞紛亂聲,及自妄見入諸蘆荻稠林等中。造善業者,當生尊貴族,聞有寂靜美妙音聲,及自妄見昇於高閣宮殿等處。

【消文】:如果是福報比較微薄的眾生,就會出生在下賤的種姓當中。臨終以及入胎時,都會聽到紛亂、吵雜的音聲,和看到自己進入蘆荻、稠林之中。若是造善業的眾生,就會出生在尊貴的家族當中。臨終以及入胎時,都會聽到寂靜、美妙的音聲,和看到自己登上高閣、宮殿等處。

 

 

  又住胎者凡經七日,有三十八,胎中圓滿一切肢節。次經四日,當即降生。

【消文】:另外,住胎的時間,是三十八個七天。在母胎中完成了身體所有的構造之後,再經過四天,就會出生。(二百七十天)

 

 

  如入胎經云:「此經九月或過九月,是極圓滿,住八月者雖亦圓滿,非極圓滿。若經六月,或住七月,非為圓滿,或復缺肢。」此等廣說,如入胎經,應當了知。

【消文】:入胎經中所說:「凡是住胎經過九個月,或者超過九個月的就算是足月。住胎滿八個月的雖然也算足月,但不是這麼圓滿。如果住胎時間只有六個月或七個月的就算是不足月(稱早產兒),經常有肢體殘缺的現象。」有關入胎、住胎的情形,入胎經中都有詳細的說明,應該多多參閱,以求明瞭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803~17808)

 若於生處不欲趣赴,則必不往,若不往者定不應生。故作感那洛迦業及增長已,謂屠羊宰雞,或販豬等,諸非律儀中有,猶如夢中,於當生處見有羊等。由先所習憙樂馳趣。次由瞋恚生處之色,中有遂滅生有續起。如是於餘似那洛迦癭鬼等中,受生亦爾。若生旁生餓鬼,人間欲天色天,便於生處,見己同類,可意有情。次由於彼起欣欲故,便往其所,瞋當生處,中有遂滅,生有續起,此乃瑜伽師地論說。若非宰雞及販豬等,不律儀者,生那洛迦,理同後說。俱舍論云:「餘求香宅舍。」謂濕生欲香,化生求舍,而受生也。

 

 

 

  若於生處不欲趣赴,則必不往,若不往者定不應生。

【消文】:若是中陰身看到種種景象,不往前觀看,就不會因此而受生。

 

 

  故作感那洛迦業及增長已,謂屠羊宰雞,或販豬等,諸非律儀中有,猶如夢中,於當生處見有羊等。由先所習憙樂馳趣。次由瞋恚生處之色,中有遂滅生有續起。如是於餘似那洛迦癭鬼等中,受生亦爾。

【消文】:在生前,若是從事一些殺生的職業,如屠宰羊、雞,或販賣豬肉等,死後就會感生地獄。他們中陰身投生的情況,就像置身夢中,只見到許多羊群、豬群在遠處奔走。由於生前喜好殺生的習氣使然,就會前去追捕這些羊、豬等,但是等到逼近時,這些動物卻突然消失不見,只看到種種地獄的景象,於是心中生起強烈的瞋恚,中陰身就在這時滅去,而受生在地獄當中。其他類似地獄,或者癭鬼之類的受生,都是這樣的情形。

 

 

  若生旁生餓鬼,人間欲天色天,便於生處,見己同類,可意有情。次由於彼起欣欲故,便往其所,瞋當生處,中有遂滅,生有續起,此乃瑜伽師地論說。若非宰雞及販豬等,不律儀者,生那洛迦,理同後說。

【消文】:如果將生在畜生道、餓鬼道、人道、欲界天、色界天的中陰身,就會在自己將投生的地方,看見同類的眾生。由於過去業緣的吸引,於是生起貪欲之心,而向前靠近,當一切美好的景象消失,正生起瞋恚之時,中陰身就滅去,而有了下一期的生命。以上是瑜伽師地論當中所說有關投生的內容。如果不是殺雞賣豬等不守律儀的人,也會受生在地獄道,情形和後面說的相同。

 

 

  俱舍論云:「餘求香宅舍。」謂濕生欲香,化生求舍,而受生也。

【消文】:俱舍論中說:「除了胎生和卵生之外,其餘的受生方式,有的是貪求香氣,有的則是貪求房舍。」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濕生是因為貪求香氣而受生,化生則是為了貪求住處而受生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8009~18010)

 復如釋說,若是當生熱那洛迦,希求煖熱,生寒地獄,希求清涼,中有遂往。諸卵生者,俱舍論說亦同胎生,死沒及結生之理,無特外者,皆如本地分說。

 

 

 

  復如釋說,若是當生熱那洛迦,希求煖熱,生寒地獄,希求清涼,中有遂往。

【消文】:又如中所說,將受生熱地獄的中陰身,希求煖熱;將受生寒地獄的中陰身,希求清涼。由於這一念的求溫、求涼,中陰身便前往而受生。

 

 

  諸卵生者,俱舍論說亦同胎生,死沒及結生之理,無特外者,皆如本地分說。

【消文】:至於卵生的情況,俱舍論中說和胎生相同,死亡和結生的道理,並沒有特別之處,都和本地分當中所說的一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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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思惟集諦”篇  完畢   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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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卷七  “十二緣起”篇【一】

 

待續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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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六 

 

 

中士道    思惟集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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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三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08 070

陳長城 消文

 1˙7512行〜第1779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816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          【死亡與投生之理】1 

 

【課文】:(17512~17513)

 第三死歿及結生之理分五:

一、死緣;

二、死心;

三、從何攝煖;

四、死後成辦中有之理;

五、次於生有受生道理。 

今初

【消文】: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」的第三部分是介紹死亡,以及如何投生的情況。內容分為五項:

第一是說明死的因緣。有壽盡而死、福盡而死,和福壽未盡而死三種情形。

第二是敘述死時的心念。是善心死亡、不善心死亡,還是無記心死亡。

第三是述說死亡之後,神識是如何離開身體的。

第四是描述死後中陰身時的情況。

第五是闡述如何投生的道理。
  首先介紹死的因緣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514~17602)

 壽盡死者,謂如宿業所引壽量,一切罄盡而死,是為時死。福盡死者,謂如無資具死。未捨不平等死者,謂如經說,壽未窮盡,有九死因緣,謂食無度量,食所不宜,不消復食,生而不吐,熟而持之,不近醫藥,不知於己若損若益,非時非量,行非梵行。

 

 

 

  壽盡死者,謂如宿業所引壽量,一切罄盡而死,是為時死。

【消文】:所謂壽盡而死,是指過去宿世的業力所帶來的壽量,已經用盡了,因此死亡。

 

 

  福盡死者,謂如無資具死。

【消文】:福盡而死,是說福報已經享盡了,因此死亡。我們這一生的受用,都是由前世的業力所感,若是過去世所累積的福報已經享完,就算是壽量還沒有盡,也會因為衣、食等資具缺乏而死。如凍死、餓死的情況,都是屬於福盡而死。

 

 

  未捨不平等死者,謂如經說,壽未窮盡,有九死因緣,

謂食無度量,

食所不宜,

不消復食,

生而不吐,

熟而持之,

不近醫藥,

不知於己若損若益,

非時非量,

行非梵行。

【消文】:至於福壽未盡而死,是指福報還沒有享完,壽量還沒有窮盡,就死亡了。這種死亡,在經中稱為「非時死」或「橫死」。共有九種死的因緣:

第一種是飲食沒有節制,如飲食過量而死。

第二種是吃不適當的食物而死。

第三種是積存在腸胃裡的食物還沒有消化,又再進食。

第四種是應該藉由吐而排出體外的胃中物,卻無法吐出。

第五種是應該藉由瀉而排出體外的腸中物,卻無法瀉出。

第六種是延誤醫藥。

第七種是不能明確判斷,對自己有益還是有害的行為。如登山遭山難、游泳遭溺斃等。

第八種是做一些非時非量的事。例如到疫區去旅遊,是非時;通宵達旦、不眠不休,是非量。

第九種是行非梵行,如荒婬過度等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603~17607)

 第二死心分三。善心死者,謂由自憶,或他令憶,乃至粗想現行以來,信等善法現行於心。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,或自憶念,或他令憶,昔於何法多所串習彼便力強,由此令心於彼流注,餘皆忘失。若於二事平等串習,先憶何法便不退捨,不起餘心。又作善者如從闇處趣向光明,臨命終時,猶如夢中,見有種種可意之色,非不可愛,安祥而逝。臨死其身無重苦受。造妙業者,解肢節苦,亦極輕微。

 

 

 

  第二死心分三。

【消文】:接下來是說明死時的心念。分三

1)有善心死、

2)不善心死,

3)無記心死;等三種情形。

 

 

  善心死者,謂由自憶,或他令憶,乃至粗想現行以來,信等善法現行於心。

【消文】:善心死,是說在臨死的時候,由自己或者其他人的提醒,心中生起了善念而死。由於這時心中現起的是信等善法,因此稱為善心死。(人死前,在呼出最後的三口粗氣以後,屬於粗分心,這時候的心念,通於善、不善,以及無記三性。如果這時自己或者旁邊的人,能使生起善念,即使還有惡業,也可以用善念來壓伏,而轉生善趣。若是已經進入細分心,神識就處於昏昧的狀態,這時的心念,屬於無記性,就沒有轉變的可能。一般來說,粗分心的時間大約是二、三十分鐘,而細分心昏昧的時間是三天半,等到神識醒轉過來,細分心與身心離,就是中陰身的開始。)

 

 

  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,或自憶念,或他令憶,昔於何法多所串習彼便力強,由此令心於彼流注,餘皆忘失。若於二事平等串習,先憶何法便不退捨,不起餘心。

【消文】:對於生前有行善,又有行惡的眾生來說,不論臨終前,是由自己想起,或者由他人的提醒而想起,究竟生起的會是善念還是惡念呢?這就要看他在生前所串習的是善法多?還是惡法多?若是善法串習得多,善的習氣就強,臨終前現善念的機會就大。如果惡法串習得多,惡的習氣自然就強,臨終時現起惡念的可能性就高。一旦善念生起,其餘的念頭便消失。同樣的,當惡念生起,其餘的念頭也不再顯現。倘若生前善法和惡法的串習力相同,就看他臨終前那個先現起,若是現起的是善念(或者惡念),其他的惡念(或者善念)就隱而不現。

 

 

  又作善者如從闇處趣向光明,臨命終時,猶如夢中,見有種種可意之色,非不可愛,安祥而逝。臨死其身無重苦受。造妙業者,解肢節苦,亦極輕微。

【消文】:生前行善多的,就好比是從黑暗的地方走向光明。臨終前,彷彿置身夢中,看到的都是悅意可愛的景象。如走進花園,見到天女,或者是看到上師、佛、菩薩等,就在這種種可意境當中,安祥地死去。臨死時,身體也沒有很大的苦受。凡是善業多的,四大分散時的痛苦,都很輕微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608~17702)

 不善心死者,謂由自憶或他令憶,乃至粗想現行以來,追念貪等現行不善,臨死其身受重苦受。造不善業當死之時,現受先造不善業果,所有前相,謂如夢中多怪色相,於彼顯現,如從光明趣向闇處。諸造上品不善業者,由見彼等不可愛相,身毛恐豎手足紛亂,遂失便穢,捫摸虛空,翻睛咀沫,此等相現。若造中品不善,彼諸相中有現不現,設有不俱。作惡業者,解肢節苦,最極尤重。又解肢節,除天那落迦,所餘生處,一切皆有。又一切人臨命終時,乃至未到昏昧想位,長夜所習我愛現行,復由我愛增上力故,謂我當無,便愛自身,此即能成中有之因。此中預流及一來者,雖其我愛亦復現行,然慧觀察制而不著,譬如強力制伏羸劣,諸不還者我愛不行。

 

 

  不善心死者,謂由自憶或他令憶,乃至粗想現行以來,追念貪等現行不善,臨死其身受重苦受

【消文】:不善心死,是說在臨終時,由自己想起,或者由其他人的提醒,在進入粗分心時,心中就現起貪等惡念,因此而死。臨終時,身體遭受極重大的苦受。

 

 

  造不善業當死之時,現受先造不善業果,所有前相,謂如夢中多怪色相,於彼顯現,如從光明趣向闇處。

【消文】:凡是造惡業多的,在臨終時必先領受生前所造惡業的果報。所有曾經造下惡業的景象,都會呈現在眼前,彷彿置身夢中,所見到的全是恐怖、怪異的影像。這時就像是從光明處墮入了黑暗的深淵。

 

 

  諸造上品不善業者,由見彼等不可愛相,身毛恐豎手足紛亂,遂失便穢,捫摸虛空,翻睛咀沫,此等相現。

【消文】:尤其是造下嚴重惡業,應該墮地獄道的眾生,這時會看見鬼卒前來捉拿,或遭受鞭撻等,於是全身驚恐、汗毛豎立、手腳慌亂、大小便出、手抓虛空、猛翻白眼、口吐白沫。

 

 

  若造中品不善,彼諸相中有現不現,設有不俱。

【消文】:若是生前造的是中品惡業,應當墮畜生道或餓鬼道的眾生,這種種恐怖的景象,有些會出現,有些不會,或者完全不出現,而是顯現其他不同的紛亂現象。

 

 

  作惡業者,解肢節苦,最極尤重。又解肢節,除天那落迦,所餘生處,一切皆有。

【消文】:凡是造惡業的人,臨終時四大分散所遭受的苦,是最嚴重的。就像被斬首,或遭利器割裂一般地難以忍受。這種四大分散所造成的解肢節苦,除了生天,以及墮地獄的眾生沒有以外,投生於其他道的眾生都有。

 

 

  又一切人臨命終時,乃至未到昏昧想位,長夜所習我愛現行,復由我愛增上力故,謂我當無,便愛自身,此即能成中有之因。

【消文】:另外,人在吐出最後三口粗氣以後,在善、惡的粗分心已過,昏昧的細分心還沒有現前之時,過去長劫以來所串習的「我愛」心,會猛然現起。由於這種「我愛」的緣故,看見自己即將死亡,於是便貪愛自身,而生起「取我」之心。就是這一念的「愛取」,便形成了中陰身。這正符合十二緣起當中所說,生命延續最主要的原因,就是「愛」、「取」而「有」的。

 

 

  此中預流及一來者,雖其我愛亦復現行,然慧觀察制而不著,譬如強力制伏羸劣,諸不還者我愛不行。

【消文】:至於得道的聖人,是否還有「我愛」呢?那就要看所證的果位來決定了。只證得初果和二果的羅漢,還有「我愛」,但是因為已經見道,所以可用見「無我」的空性智慧,來制伏對「我愛」習氣的執著,使它不致產生愛著。這種情況,就像使用強大的勢力,可以制伏羸劣的力量一樣。對於已經證得三果的羅漢來說,「我愛」就可以不再現行了。這就是為什麼稱三果羅漢為「不還」,就是不再來欲界受生的意思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703~17706)

 無記心死者,謂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,自未能念此二種事,無他令憶。此臨終時俱離苦樂。善心死者,是於有粗想時,若細想行時,善心即捨,住無記心。彼於爾時,於曾習善亦不能憶,他亦不能令其憶念,不善亦爾。故細想行時,一切死心,皆是無記。俱舍釋說:「善不善心行相明了,不能隨順當斷死心。」

 

 

 

  無記心死者,謂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,自未能念此二種事,無他令憶。此臨終時俱離苦樂。

【消文】:無記心死,是對那些生前行善和不善,或者沒有明顯的善與不善的眾生來說的。因為在臨終前,自己無法生起善念或惡念,也沒有其他的人在旁邊提醒他生起善念或惡念,所以在粗分心時,便呈現出一種無記的狀態。這種無記心死亡的狀況,當然就沒有特別的苦或樂的景象現前。

 

 

  善心死者,適於有粗想時,若細想行時,善心即捨,住無記心。彼於爾時,於曾習善亦不能憶,他亦不能令其憶念,不善亦爾。

【消文】:所謂的善心死,是指還在粗分心時。如果已經進入了細分心,善心便會消失,而住在一種無記心的狀態。一旦進入了無記心,生前所串習過的善心便不能再憶起,其他的人也無法使他再憶起。至於不善心死時的狀況,也大致相同。

 

 

  故細想行時,一切死心,皆是無記。俱舍釋說:「善不善心行相明了,不能隨順當斷死心。」

【消文】:因此,在進入細分心時,一切的死心都是無記心。俱舍釋中也說:「善、不善心現前的時候,並不能因此判斷這個就是死心。」因為死心包括粗分心時的善、不善、無記三種心;以及細分心時的無記心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707~17709)

 第三從何攝煖者。造不善者,識於所依從上分捨,上分先冷乃至心處。造善業者,自下分捨,下分先冷,二者俱從心處識捨。識最初託精血之中,即為肉心,最後捨處即最初託。如是先從上身攝煖至心,或從下分收煖至心。次雖未說,從下或上,亦攝至心,然當類知。

 

 

 

  第三從何攝煖者。

【消文】:第三是敘述死亡之後,神識是如何離開身體的。

 

 

  造不善者,識於所依從上分捨,上分先冷乃至心處。造善業者,自下分捨,下分先冷,二者俱從心處識捨。

【消文】:造不善業,將墮惡趣的眾生,神識是從上半身先捨,也就是頭部先冷,再漸漸降至心處。造善業,將生善趣的眾生,神識是從下半身先捨,因此從腳底先冷,再慢慢升至心處。所以,不論是造惡業,或者是造善業的眾生,神識最後都是從心識捨。

 

 

  識最初託精血之中,即為肉心,最後捨處即最初託。如是先從上身攝煖至心,或從下分收煖至心。次雖未說,從下或上,亦攝至心,然當類知。

【消文】:這個神識,在最初入胎的時候,是依托在心的部位;最後命終時,離開身體的地方,也是心的部位。這說明了最後神識捨身的地方,就是最初神識托胎的地方。無論是從上半身處先捨,或者是從下半身處先捨,論中雖然沒有詳細說明,但是我們應該明白,神識最後都是攝持在心的部位。

 

 

  為了進一步了解,臨終時四大分散的次第,以及神識離開身體的狀況,特別加入了以下這一段的說明。
  臨終時四大分散的次第,

首先是地大融入水大,這時身體有很大的壓迫感,一直往下沈,體力逐漸消失,臉孔沒有光澤而憔悴,身上的水分,如鼻涕、口水等,都不由自主的往外流出,全身有濕冷之感,就像是浸在水中;

接下來轉變為發高燒的感覺,便是水大融入火大的景象,這時口覺得很渴,體溫從腳底開始往下降;當火大融入風大之後,便感到吸氣困難,呼出的氣較多,吸進來的氣較少,一直到呼出最後的三口氣,便進入了「粗分心」的時刻。

這時可盡力提起善念,在旁邊的人也可儘量幫助提起善念,這樣有助於死者往生善趣。

通常「粗分心」的時間只有二、三十分鐘,

接下來不論神識是由上半身先捨(生惡趣),還是下半身先捨(生善趣),都是停留在心輪的部位。

因此最後的溫暖都是在心窩處。如果生前是修行人,而且身體健康,氣脈情況良好,就可以將此神識持在心輪中很長的時間。

若是生前沒有修行,也沒有修練氣脈,生活又不正常,氣脈損壞嚴重的話,「粗分心」的時間就很短。

修行人可以一直保持清醒的狀態,而不讓它進入「細分心」,再將此神識,延著中脈往上推,由頂門而出,就可以達到解脫,而不必到六道中輪迴。

若是一旦進入了「細分心」,神識便陷入昏昧狀態,就無法再提念了。

這時神識便會延著中脈往下降,一直到臍輪處(中脈的底部,與左右二脈相連於臍輪處),進入左右二脈,左右二脈通於全身各個孔竅,因此神識一旦進入了左右二脈,就一定會從各個孔竅出去。

若是從梵穴出去,就是投生無色界

若是從眉際出去,就是生在色界

如果從眼睛出去,就是投生為人

生修羅道的從耳朵出;

生夜叉的從鼻子出;

生欲界天的從肚臍出;

生餓鬼道的從嘴巴出;

生畜生的從尿道出;

生地獄的從肛門出。

神識處在這種昏昧的狀態,大約是三日半,經過了這個時期,神識就會甦醒過來,像是從夢中醒來一般,這時就是中陰身的開始了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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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思惟集諦”篇【四】待續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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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六 

 

 

中士道    思惟集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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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二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08 070

陳長城 消文

 1733行〜第17511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813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煩惱造業之理】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303~17304)

第二彼集業之理分二:

一、正明所集之業;

二、如何集業之理。

 初中分二:

一、思業; 

二、思已業。

 今初

 

【消文】:了解「煩惱發生的道理」之後,接下來說明「煩惱如何造業的理由」。

  「煩惱如何造業的理由」當中,分為兩個部分:

第一是業的種類;

第二是業形成的原因。

  首先介紹業的種類。業的種類,分為

1)思業(意業),

2)和思已業(身語二業)兩類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305~17313)

如集論云:「云何為思,謂令心造作意業,於善不善及無記中,役策心為業。」謂令自相應心,於境轉動之心所意業。第二者謂彼思發起身語之業,俱舍論云:「業謂思彼起,思即是意業,彼起身語業。」於身語業分為二種,有表無表。婆沙師許唯是有色,世親論師破之,許為與身語表俱轉之思,故二種業俱說為思。總業有三,謂善不善無記,此說初二。善業有二,謂有漏無漏,此明有漏。其中復二,謂聖人相續中有,及異生相續中有,此說後者。其不善業者,謂非福業。福業者,謂欲界所攝善業,不動業者,謂色無色地所攝有漏善業。如是亦如俱舍論云:「福欲界善業,不動從上起。」何故名為不動業耶,謂如欲界中,應於天身成熟之業,有於人畜餓鬼之身,而得成熟,果是可動。如是上界,應於此地成熟之業,除此地外不於餘熟,故名不動。俱舍論云:「由於彼地中,業熟不動故。」

 

 

 

  如集論云:「云何為思,謂令心造作意業,於善不善及無記中,役策心為業。」謂令自相應心,於境轉動之心所意業。

【消文】:什麼是思業呢?如集論中所說:「思業,就是令心造作的意業。驅使心去造作善、不善,以及無記等業。」所以,思業就是自己的心,在隨境轉後,所相應的善、不善,以及無記的「心所」意業。

 

 

  第二者謂彼思發起身語之業,俱舍論云:「業謂思彼起,思即是意業,彼起身語業。」

【消文】:什麼是思已業呢?就是思業決定以後,所發起的身語二業。俱舍論中說:「所謂的業,就是思、發起。思,是指意業;發起指的是身語二業。」

 

 

  於身語業分為二種,有表無表。婆沙師許唯是有色,世親論師破之,許為與身語表俱轉之思,故二種業俱說為思。

【消文】:身語二業,又分為有表和無表兩種。有表,是身語已經表示出來;無表,是身語並沒有表示出來,只是意業決定。「說一切有部」的婆沙師,主張必定以身語已經表示出來的有表色,才成為思已業。世親論師駁斥這樣的論點,認為一旦思業已經決定,不論身語二業有沒有表示出來,都應該屬於思已業。

 

 

  總業有三,謂善不善無記,此說初二。

【消文】:以業的性質來分,有善業、不善業,以及無記業三種。(無記,是無所記別。無法歸為善性或者不善性之中,所以另立一類為無記性。)這裡所介紹的是屬於善業與不善業兩種。

 

 

  善業有二,謂有漏無漏,此明有漏

【消文】:所謂善業,是指有漏善和無漏善。(有漏善,是仍與煩惱相應的善業;無漏善,是不與煩惱相應的善業。如阿羅漢、菩薩等所造的善業,都屬於無漏善。如果能夠連無漏善也不造,就是佛境界。)這裡進一步說明有漏善業的內容。

 

 

  其中復二,謂聖人相續中有,及異生相續中有,此說後者。

【消文】:有漏善業當中,再分為聖人的有漏善業,和凡夫的有漏善業。這裡所指的是凡夫的有漏善業。

 

 

  其不善業者,謂非福業。

【消文】:所謂不善業,指的是非福業。

 

 

  福業者,謂欲界所攝善業,不動業者,謂色無色地所攝有漏善業。如是亦如俱舍論云:「福欲界善業,不動從上起。」

【消文】:有漏善業,依三界眾生的不同,又分為福業和不動業。福業,是指欲界眾生所造的善業;不動業,是指色界和無色界眾生所造的有漏善業。就如俱舍論中所說:「福業,是指欲界眾生的善業;不動業,是指色界和無色界眾生的有漏善業。」

 

 

  何故名為不動業耶,謂如欲界中,應於天身成熟之業,有於人畜餓鬼之身,而得成熟,果是可動。如是上界,應於此地成熟之業,除此地外不於餘熟,故名不動。俱舍論云:「由於彼地中,業熟不動故。」

【消文】:為什麼稱為不動業呢?這是依於果報的可以變動和不可變動來說。譬如在欲界當中,曾經造下生天的善業,結果果報卻在人、畜生、餓鬼道中成熟。由於欲界眾生的果報是可以變動的,所以稱為福業。另外,色界和無色界眾生所造下的有漏善業,應投生於何界,就投生於何界,果報是不會變動的,所以稱為不動業。如俱舍論中所說:「在色界與無色界的眾生,所造有漏善業的果報是不會變動的,因此稱為不動業。」

業的種類可以用以下的表解說明:

 業.jpg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401~17406)

 第二集業之理者。總諸聖者,於諸善業發生增長。預流一來,亦有造集不善業者,然諸聖者,定不積集善趣惡趣引生死業。中觀論云:「生死本為行,故智者不造,故愚為造者,非智見性故。」世親論師亦云:「見諦無能引。」是故乃至自隨補特伽羅我執而轉,爾時容造能引之業。現證無我真實義已,雖於生死由業煩惱增上受生,然不新造能引之業。預流一來,亦能不忍斷除我執,譬諸強力制伏羸劣,瑜伽師地論作此說故。是故造集能引生死業者,謂住大乘加行道上品,世第一法以下,一切異生。

 

 

 

  第二集業之理者。

【消文】:「煩惱如何造業的理由」當中,第二部分是說明業形成的原因。

 

 

  總諸聖者,於諸善業發生增長。預流一來,亦有造集不善業者,然諸聖者,定不積集善趣惡趣引生死業。

【消文】:由以上業的種類得知,只要還在生死當中流轉,就一定會繼續積集輪迴的業。但是,只有凡夫才會積集引生後有的業。而聖者所積集、增長的大都是善業。就算證得了初果、二果的聖者,偶而還會造下不善業,也不會因此而積集引生善趣或惡趣的「引業」。這是因為聖者們已經見到空性的緣故,因此雖然還有不善業,也由於業力微弱,而不能引生後有。

 

 

  中觀論云:「生死本為行,故智者不造,故愚為造者,非智見性故。」

【消文】:中觀論中說:「流轉生死的根本在於行蘊的作用。行蘊是一股推動輪迴強大的力量,由所造的善惡業,來決定投生善趣或惡趣。聖者由於新造的業力量微弱,因此不會引生後有。而凡夫因為沒有見性的緣故,我執的力量仍強,所以才會繼續積集流轉生死的引業。」

 

 

  世親論師亦云:「見諦無能引。」

【消文】:世親論師也說:「見道的聖者,不會再積集新的引業。」

 

 

  是故乃至自隨補特伽羅我執而轉,爾時容造能引之業。現證無我真實義已,雖於生死由業煩惱增上受生,然不新造能引之業。預流一來,亦能不忍斷除我執,譬諸強力制伏羸劣,瑜伽師地論作此說故。

【消文】:由此可知,凡夫是隨著「我執」而轉,才造下流轉生死的引業。現證「無我」的聖者,因為明瞭「無我」的真諦,所以雖然仍因過去的業力還在六道中受生,但是已經不會再積集新的能引之業。就像初果、二果的聖者,也能以強有力的空性力量,來制服羸劣的我執。以上是瑜伽師地論中所說的內容。

 

 

  是故造集能引生死業者,謂住大乘加行道上品,是第一法以下,一切異生。

【消文】:因此,能積集流轉生死引業的,是指大乘加行道以上,世第一法以下的一切眾生。也就是包括未見道以前的一切凡夫。(大乘的加行道,分為煖位、頂位、忍位、世第一法位。超過世第一法位,就是見道位的聖者。)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407~17502)

 如是若由染污無明薩迦耶見,他自在轉,三門作行殺等不善,集非福業。若行捨施守護戒等欲界善法,是集福業。若修靜慮無色地攝奢摩他等,是為積集諸不動業。若爾於三有中一切盛事,見為過患,希求解脫欲樂,發起修眾善業,又於無我義如理觀察慧相應思諸善淨業,是否集諦生死因耶。總資糧道加行道者,雖集庸常能引之業,然由如斯意樂所起,及於無我觀慧相應諸善淨業,是後有愛能對治品,與生死本我執行相,相違而轉,故非尋常真能引之集諦。然能隨順引後有集,故立為集攝。如是亦如攝決擇分云:「問,若世間諸法,厭患後有能背後有,引出世道,彼等何故集諦所攝。答,雖彼自性,厭背後有,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,是故當知是集諦攝。」此說善思生死過患,厭離生死意樂所起,引出世道諸善淨法,為隨順集故當勵力,引此意樂及無我慧。

 

 

 

  如是若由染污無明薩迦耶見,他自在轉,三門作行殺等不善,集非福業。

【消文】:這些凡夫眾生,如果因為無明而起「薩迦耶見」(我見),再由「我執」生煩惱,而造作殺生等,身、語、意三門的十不善業,就是在積集流轉惡趣的「非福業」。

 

 

  若行捨施守護戒等欲界善法,是集福業。

【消文】:若是能行布施、持戒等欲界的善法,就是在積集流轉欲界的「福業」。

 

 

  若修靜慮無色地攝奢摩他等,是為積集諸不動業。

【消文】:倘若能修色界,以及無色界所攝的禪定,就是在積集流轉色界、無色界的「不動業」。

 

 

  若爾於三有中一切盛事,見為過患,希求解脫欲樂,發起修眾善業,又於無我義如理觀察慧相應思諸善淨業,是否集諦生死因耶

【消文】:如果修行人,對於三界中的所有圓滿盛事,已經深見過患,希望能夠解脫三界,因此修習一切的善業;又能如理觀察「無我」的真實義,以「空性的智慧」,來思惟所有的善淨之業,這樣是否仍會積集輪迴生死的業呢?

 

 

  總資糧道加行道者,雖集庸常能引之業,然由如斯意樂所起,及於無我觀慧相應諸善淨業,是後有愛能對治品,與生死本我執行相,相違而轉,故非尋常真能引之集諦。然能隨順引後有集,故立為集攝。

【消文】:還在資糧道和加行道上的修行人,雖然仍在積集一些能引凡夫生死的業,但是由於已經生起解脫三界的希求心,又能以「無我」的觀察慧,來行一切的善淨之業,這些都是能對治生死根本—「我執」,以及引發「見道」、斷除「後有愛」的修習內容。因此,雖然不同於一般凡夫所造能引生死流轉的「集諦」,但是仍會引生後有,所以也屬於「集諦」所攝。

 

 

  如是亦如攝決擇分云:「問,若世間諸法,厭患後有能背後有,引出世道,彼等何故集諦所攝。答,雖彼自性,厭背後有,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,是故當知是集諦攝。」

【消文】:這樣的道理,在攝決擇分中也被提到:「有人問:若是修習一切世間的善法,是為了厭患後有,希望能解脫三界,這類能引發出世解脫道的善法,為什麼仍然屬於集諦所攝?回答說:這些善法雖然是為了希求解脫而修,但是還會引生後有的身語意妙行,仍然在積集身語意三門的善業,因此還屬集諦所攝。」

 

 

  此說善思生死過患,厭離生死意樂所起,引出世道諸善淨法,為隨順集故當勵力,引此意樂及無我慧。

【消文】:以上所說,是強調如果能善於思惟生死的過患、生起出離心;以及勤於修習出世解脫道的善淨之法,就是在積集斷除我執、離愛取、不受後有的因,所以應該多多思惟觀察,以引發出離心、以及「無我」的空性智慧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503~17505)

 由是因緣,若未由多異門,觀察修習生死過患,於生死盛事破除貪愛,獲得對治。又未如理以正觀慧觀無我義,又離修習二菩提心。餘諸善行,唯除少數依福田力,悉是庸常集攝,轉生死輪。又增長業分為二類,一、為樂受義故增長,二、為捨受義故增長。

 

 

 

  由是因緣,若未由多異門,觀察修習生死過患,於生死盛事破除貪愛,獲得對治。又未如理以正觀慧觀無我義,又離修習二菩提心。餘諸善行,唯除少數依福田力,悉是庸常集攝,轉生死輪

【消文】:如果平時修行,不能夠由多種方法,來觀察修習生死的過患,以破除對世間種種盛事的貪愛;又不能如理地以正觀察的智慧,來觀「無我」的真實義理;也不能修習「世俗菩提心」和「勝義菩提心」。(「世俗菩提心」,是在資糧位和加行位時所發的菩提心。因為還帶有世俗的煩惱與執著,因此稱為「世俗菩提心」。「勝義菩提心」是見道後所發的菩提心。因為已見空性,了解「無我」的勝義道理,所以將此時的菩提心,稱為「勝義菩提心」。)這樣的修行,除了少數能依止福田力(如念佛等),以達解脫之外,都是屬於凡夫的「集諦」所攝,只會繼續流轉生死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506)

  又增長業分為二類,一、為樂受義故增長,二、為捨受義故增長

 

 

 

又增長業分為二類,一、為樂受義故增長,二、為捨受義故增長。

【消文】:另外,眾生由於追求不同的感受,而增長的業,我們稱為「增長業」。一般為追求「樂受」而增長的業,有「非福業」、「福業」,以及「不動業」;為追求「捨受」而增長的業,有「不動業」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506~17511)

 初中復二,一、為受用色聲等欲塵,所生諸樂。二、於外樂,厭捨貪著,為定生樂受,而增長業。初復有二,一、正緣未死以前現法樂故,造非福業。二、正緣來世諸欲樂故,增長福業。正緣定生樂受者,謂集能生第三靜慮,下至初禪諸不動業。若於諸欲捨離貪著,復由樂受令意厭患,為捨受故而作業者,謂集能生第四靜慮,乃至有頂諸不動業。此是世親論師意趣。由此正理,若普厭棄一切諸有,為解脫故三門行善,則能漸遠生死,漸近涅槃。

 

 

 

  初中復二,一、為受用色聲等欲塵,所生諸樂。二、於外樂,厭捨貪著,為定生樂受,而增長業。

【消文】:第一類為追求「樂受」而增長的業,又分為兩種:

一種是為了享受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欲塵,所生的「樂受」;

另一種是對於外塵的欲樂,已能厭捨不貪著,而由專修禪定所生的「樂受」。

 

 

  初復有二,一、正緣未死以前現法樂故,造非福業。二、正緣來世諸欲樂故,增長福業。

【消文】:第一種由享受諸欲所增長的業,有「非福業」和「福業」。若是為了追求現世的快樂,所造的種種不善業,就是「非福業」;如果為了來世的種種欲樂,所修積的一切善行,便是在增長「福業」。

 

 

  正緣定生樂受者,謂集能生第三靜慮,下至初禪諸不動業。

【消文】:第二種由修諸禪定所增長的業,就是在積集生色界初禪、二禪、三禪天的「不動業」。

 

 

  若於諸欲捨離貪著,復由樂受令意厭患,為捨受故而作業者,謂集能生第四靜慮,乃至有頂諸不動業

【消文】:如果對於欲界的諸欲,已經捨離貪著,又對色界初禪、二禪、三禪所產生的「樂受」,心生厭患,由此一心一意為達「捨受」所作的修習,就是在積集生色界四禪天、乃至有頂天的「不動業」。

 

 

  此是世親論師意趣。由此正理,若普厭棄一切諸有,為解脫故三門行善,則能漸遠生死,漸近涅槃。

【消文】:以上是世親論師闡述有關「集諦」的意趣。最主要的義理,在於告訴我們,如果想要解脫輪迴,就必須厭棄三界中的一切諸有,為求解脫而行身、語、意三門一切的善行,如此便能漸漸遠離生死、接近涅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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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思惟集諦”篇【三】待續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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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六 

 

 

中士道    思惟集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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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一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08 070

陳長城 消文

 16913行〜第1732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812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【煩惱之產生】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6913~17001)  

 第二:由集諦門思惟流轉生死次第分三:

一、煩惱發生之理,

二、彼集業之理,

三、死沒及結生之理。 

今初

【消文】:於苦集門中思惟的第二部分,是思惟集諦,以了解流轉生死的次第。內容分三:

第一是煩惱發生的道理;

第二是因煩惱而造業的理由;

第三是死亡以及如何投生的情況。
  首先介紹煩惱發生的道理。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002~17006)  

 成辦生死之因,雖俱須惑業,然以煩惱而為上首。若無煩惱,雖有宿業超諸量數,然如種子,若無潤澤及其土等,定不發芽。如是諸業缺俱有緣,亦定不能發苦芽故。又若有煩惱,縱無宿業,無間新集,取後有故。如是亦如釋量論云:「超度諸有愛,非餘業能引,滅盡俱有故。」又云:「若有愛,仍當出生故。」是故開示煩惱對治極為重要,此復賴於先知煩惱,故於煩惱,應當善巧。

 

 

 

  成辦生死之因,雖俱須惑業,然以煩惱而為上首。

【消文】:輪迴的原因,雖然必須具備煩惱和業等因素,但是最重要的,還是在於煩惱。

 

 

  若無煩惱,雖有宿業超諸量數,然如種子,若無潤澤及其土等,定不發芽。如是諸業缺俱有緣,亦定不能發苦芽故。

【消文】:如果已經斷除煩惱,即使還有數不清的舊業沒有受報,也一定不會感果。就像一粒種子,若是缺乏水、土等的潤澤及滋養,必定不會發芽。同樣的,業力的種子,如果失去了感果的因緣(煩惱),也一定不能發出輪迴六道的苦芽。(如阿羅漢斷除煩惱後,雖然還有宿業未報,也能入涅槃,暫時不受輪迴後有。)

 

 

  又若有煩惱,縱無宿業,無間新集,取後有故。

【消文】:但是,反過來說,如果還有煩惱,就算你已經沒有舊業,也很快能再新造,而取輪迴後有。

 

 

  如是亦如釋量論云:「超度諸有愛,非餘業能引,滅盡俱有故。」

【消文】:這樣的道理,就像釋量論中所說:「想要出離三界,使舊有的業不能感果,唯一的途徑就是滅盡一切的煩惱。」

 

 

  又云:「若有愛,仍當出生故。」

【消文】:又說:「如果還有煩惱的話,就一定會在六道中受生。」

 

 

  是故開示煩惱對治極為重要,此復賴於先知煩惱,故於煩惱,應當善巧

【消文】:因此,如何對治煩惱,就成為修行最主要的課題。但是在了解如何對治煩惱之前,首先必須認識煩惱發生的原因,才能進一步探討對治煩惱的方法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007)  

   此中分四:

一、正明煩惱,

二、如何生起之次第,

三、煩惱之因,

四、煩惱過患。

        今初

【消文】:煩惱發生的道理」,主要分四點來說明:

第一、什麼是煩惱?

第二、煩惱生起的次第,

第三、發生煩惱的原因,

第四、煩惱的過患。

首先介紹什麼是煩惱?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008~17009)  

 煩惱總相者。如集論云:「若有法生,即便生起極不靜相,由彼生故令心相續,極不靜起,是煩惱相。」謂若何生,令心相續,極不寂靜。

 

 

 

  煩惱總相者。

【消文】:煩惱的總相是什麼?

 

 

  如集論云:「若有法生,即便生起極不靜相,由彼生故令心相續,極不靜起,是煩惱相。」謂若何生,令心相續,極不寂靜。

【消文】:集論中說:「凡是一法的生起,能使我們的心,相續處在極端不寂靜的狀態,這就是煩惱的總相。」因此,所謂的煩惱就是使我們的心,相續處在非常不安靜狀態的那個法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010~17107)

 各別相中有十煩惱。貪者,謂緣內外可意淨境,隨逐耽著,如油著布難以洗除,此亦耽戀自所緣境與彼所緣難以分離。瞋者,謂緣諸有情及苦苦具,謂刀杖荊刺等,發恚惱心,發粗猛心,於彼諸境思作無義。慢者,謂依止薩迦耶見,緣內外之高下好惡,令心高舉,高相隨轉。無明者,謂於四諦業果,三寶自性,心不明了,染污無知。疑者,謂緣諦等三法,念其有耶無耶,是耶非耶。壞聚見者,謂緣取蘊,計我我所,染慧為性,我我所見,其中壞是無常,聚是眾多,為欲顯此所見之事,唯是無常,非一之法,全無常一補特伽羅,故為立名曰壞聚見。邊執見者,謂緣薩迦耶見所執之我,計為常恆,或見斷滅,無從此沒,結生當來,染慧為性。見取者,謂緣薩迦耶見邊見邪見,三中隨一,及彼所依見者之蘊,執為最勝,染慧為性。戒禁取者,謂緣壞戒,可捨之戒,及諸行狀軌則,身語定轉,所有邪禁及緣彼等所依之蘊,見為能淨罪惡,能解煩惱,能出生死,染慧為性。邪見者,謂謗無前世後世及業果等,或計自在及勝性等為眾生因,染慧為性。此十煩惱,是如集論,瑜伽師地,釋五蘊論,所出而說。

 

 

 

  各別相中有十煩惱

【消文】:至於煩惱的別相,共有十種:

第一是貪。

第二是瞋。

第三是慢。

第四是無明。

第五是疑。

第六是壞聚見。

第七是邊執見。

第八是見取見。

第九是戒禁取見。

第十是邪見。

 

 

  貪者,謂緣內外可意淨境,隨逐耽著,如油著布難以洗除,此亦耽戀自所緣境與彼所緣難以分離

【消文】:第一是貪。在六根面對六塵時,由於追逐外境,對於喜歡的境界,產生耽著難捨的心意,就像布上沾滿了油漬,無論如何都難以洗除。這種自心與外境難以分離的愛戀,就屬於貪

 

 

  瞋者,謂緣諸有情及苦苦具,謂刀杖荊刺等,發恚惱心,發粗猛心,於彼諸境思作無義。

【消文】:第二是瞋。不論對象是人、事、或者物(如刀、杖、荊刺等),只要是能引發眾生苦受,產生恚惱心,或者忿、恨、惱、嫉、害等情緒,因而想到要對這些人、事、物,加以報復或損害的都屬於瞋。

 

 

  慢者,謂依止薩迦耶見,緣內外之高下好惡,令心高舉,高相隨轉。

【消文】:第三是慢。慢是依於我見,在自己和他人相較之下,所產生一種自認為高過別人的心態。

 

 

  無明者,謂於四諦業果,三寶自性,心不明了,染污無知。

消文】:第四是無明。就是對於苦、集、滅、道四聖諦;以及業果;三寶等真實的涵義,無法明瞭,因此內心被愚癡所遮障。

 

 

  疑者,謂緣諦等三法,念其有耶無耶,是耶非耶

【消文】:第五是疑。就是對於四諦、業果、三寶等內容,產生懷疑。不能確定它們是有?還是無?是對?還是錯?

 

 

  壞聚見者,謂緣取蘊,計我我所,染慧為性,

【消文】:第六是壞聚見。就是薩迦耶見,執取五蘊為我的一種錯誤見解。這種以為有「我」、「我所有」的錯誤見解,染污了我們的智慧,使眾生不能體證「無我」的真實義。

 

 

  我我所見,其中壞是無常,聚是眾多,為欲顯此所見之事,唯是無常,非一之法,全無常一補特伽羅,故為立名曰壞聚見。

【消文】:這種以為有「我」、「我所有」的見解,為什麼稱為壞聚見呢?壞,是指無常、生滅;聚,是指眾多,並非唯一。為了要顯示這個因緣所生的五蘊之身,是無常、生滅的;是許多因緣條件和合之下,所產生的假有之身,並沒有一個永恆不滅(常)、獨一無二(一)的「我」存在。因此立名為壞聚見。

 

 

  邊執見者,謂緣薩迦耶見所執之我,計為常恆,或見斷滅,無從此沒,結生當來,染慧為性。

【消文】:第七是邊執見。就是執著「有」或「無」兩邊。這是依於薩迦耶見,先執取有個「我」的存在,再進一步認為「我」是常住不滅、永恆存在的(落在「有」邊),或者是認為「我」會隨著死亡而斷滅,並沒有所謂的輪迴或來生(落在「無」邊),這兩種邊見,染污了我們的智慧,使眾生無法體悟「中道」正見。

 

 

  見取者,謂緣薩迦耶見邊見邪見,三中隨一,及彼所依見者之蘊,執為最勝,染慧為性。

【消文】:第八是見取見。這是依於薩迦耶見、邊見或者邪見,這三種不正見而來的。只要是執取其中的一項,主觀的認為這種見解是對的、是最殊勝的,就是見取見。這種錯誤的見解,染污了我們的智慧,使眾生無法得正知見。

 

 

  戒禁取者,謂緣壞戒,可捨之戒,及諸行狀軌則,身語定轉,所有邪禁及緣彼等所依之蘊,見為能淨罪惡,能解煩惱,能出生死,染慧為性,

【消文】:第九是戒禁取見。凡是依照一些錯誤的禁忌,應當捨棄的戒條,或者其他種種行為、規則,認為身、語只要這樣行持,必定能淨除業障、解除煩惱,甚至了脫生死。但是這些錯誤的見解,不但不能達到這些目的,反而染污了我們的智慧,使眾生永遠無法正確地淨除業障、斷除煩惱和解脫輪迴。

 

 

  邪見者,謂謗無前世後世及業果等,或計自在及勝性等為眾生因,染慧為性。

【消文】:第十是邪見。就是毀謗沒有前世、後世、業果等錯誤的見解;或者認為「大自在天」,以及「勝性」等,是造一切情、器世間的主宰。這樣的見解,染污了我們的智慧,使眾生無法了解三世因果、六道輪迴,以及「無主宰、非自然、因緣所生」的緣生道理。

 

 

  此十煩惱,是如集論,瑜伽師地,釋五蘊論,所出而說。

【消文】:這十種煩惱,是出自集論瑜伽師地論,以及釋五蘊論中所說的。
  這十種煩惱,稱為「根本煩惱」。在百法明門論中,除了詳細地介紹這「十根本煩惱」以外,更將煩惱細分為大隨煩惱、中隨煩惱,以及小隨煩惱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108~17113)

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。如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者,譬如盤繩,略降黑闇,於繩實體不能明了,於彼遂起執蛇之覺。如是障蔽明見蘊體,由無明闇誤蘊為我,從此發生諸餘煩惱。如許彼二為一,即薩迦耶見為煩惱根本。此復由其薩迦耶見,執為我已,遂即分判自他差別。如是分已,貪著自黨,瞋恚他品,緣我高舉,執我常斷,於我見等及彼相屬所有惡行,執為第一。如是便於開示無我之大師,及師所說業果四諦三寶等法,邪見謂無,或復生疑,為有為無是耶非耶,如釋量云:「有我知有他,執瞋自他分,與此等係屬,生一切過失。」

 

 

 

 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。

【消文】:「煩惱發生的道理」,第二點是說明煩惱生起的次第。

  在了解煩惱的內容之後,並不能解決煩惱的問題,因此必須進一步推究煩惱生起的次第。對於「煩惱是如何生起」這個問題,唯識學派中,有兩種不同的說法:

一派認為「無明」是一切煩惱的根本;

另一派則認為「薩迦耶見」才是煩惱的根本。

 

 

  如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者,譬如盤繩,略降黑闇,於繩實體不能明了,於彼遂起執蛇之覺。如是障蔽明見蘊體,由無明闇誤蘊為我,從此發生諸餘煩惱。

【消文】:前一派是依於瑜伽師地論,以及阿毘(ㄆㄧˊ)達磨論的觀點,主張「薩迦耶見」和「無明」兩者,並不相同。眾生是因為「無明」,才會妄認「五蘊」為「我」,因此發生根本煩惱和隨煩惱。這樣的情況,就好比在黑暗中,由於看不清楚物體的形狀,很容易把盤起來的繩子,誤認為蛇。這種我們以黑暗比喻「無明」,盤繩比喻為「五蘊」,蛇比喻為「我」。眾生因為「無明」(黑暗)的覆蓋,才會妄執「五蘊」(盤繩)為「我」(蛇),而實際上,沒有「蛇」,也沒有「我」的存在。只因「無明」,才妄執「五蘊為我」,而生起種種煩惱,所以說「無明」,是一切煩惱的根本。

 

 

  如許彼二為一,即薩迦耶見為煩惱根本。此復由其薩迦耶見,執為我已,遂即分判自他差別。如是分已,貪著自黨,瞋恚他品,緣我高舉,執我常斷,於我見等及彼相屬所有惡行,執為第一。如是便於開示無我之大師,及師所說業果四諦三寶等法,邪見謂無,或復生疑,為有為無是耶非耶,如釋量云:「有我知有他,執瞋自他分,與此等係屬,生一切過失。」

【消文】:至於另一派是依釋量論的見解,主張「薩迦耶見」與「無明」兩者,事實上指的是同一件事。眾生因為「無明」,才起了「薩迦耶見」,再由於「薩迦耶見」,而妄執「五蘊為我」,生出種種煩惱,所以「薩迦耶見」,是一切煩惱的根本。由於「薩迦耶見」,才妄執有「我」,有了「我」以後,就開始有「他」,這種「自」、「他」的差別一旦產生之後,就會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,而排斥其他,形成了貪著自己,瞋恚他人的情況。要抬高自己時,便有了「我慢」,在辯論「我」是否能永恆存在時,又落入了「斷見」(認為人死如燈滅),或者「常見」(認為我可以永恆存在)。這兩種「邊見」當中,也因為有「我見」,所以又生出了「見取見」、「戒禁取見」等相關的惡見來。於是,對於開示「無我」正見的大師(佛),以及大師所說的業因、四諦、三寶等法,由於「邪見」而完全的否定,或者懷疑他是有?是無?是對?是錯?如釋量論中所說:「有了我,才分別有他,因此貪自瞋他,而生出了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、壞聚見、邊見、見取見、戒禁取見、邪見等一切過失。」因此,薩迦耶見是一切煩惱的根本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201~17203)

 第三能生煩惱之因分六。所依者謂煩惱之隨眠,所緣者謂順生煩惱境界現前,猥雜者謂隨學惡友非善士夫,言教者謂聽聞邪法,串習者謂增長煩惱昔串習力,作意者謂妄增益愛非愛相,及於無常妄執常等非理作意。

 

 

 

  第三能生煩惱之因分六。

【消文】:「煩惱發生的道理」,第三點是說明煩惱發生的原因。共有六種,分述於下:

       第一個原因─是「煩惱的種子」。

       第二個原因─是「外面的境界」。

       第三個原因─是「惡友的雜染」。

       第四個原因─是「受言教的影響」。

       第五個原因─是「串習力」。

       第六個原因─是「非理作意」。

 

 

  所依者謂煩惱之隨眠,

【消文】:煩惱發生的第一個原因,是煩惱的種子。這個種子,在沒有遇到外緣時,潛伏在我們的第八識當中,處於一種睡眠的狀態,所以稱為「隨眠」,等遇到外緣時,就生起現行,因而發生種種煩惱。因此這個煩惱的種子,是煩惱發生的所依。

 

 

  所緣者謂順生煩惱境界現前,

【消文】:煩惱發生的第二個原因,是外面的境界。由於外面不同的境界現前,因此引發種種不同的煩惱。如順境現前時,引生貪煩惱;違境現前時,引生瞋煩惱;不順不違境現前時,引生痴煩惱。所以,外面的境界,是煩惱發生的所緣。

 

 

  猥雜者謂隨學惡友非善士夫,

【消文】:煩惱發生的第三個原因,是惡友的雜染。由於親近惡友,引誘追求世間的名聞利養等,以致於引生貪、瞋、癡等煩惱。由此遠離佛法,貪著世間,難以生出厭離、解脫的心。

 

 

  言教者謂聽聞邪法,

【消文】:煩惱發生的第四個原因,是受言教的影響。由於聽聞邪法的言論、教導,因此不但不能伏斷煩惱,反而因為錯誤的引導,而發生煩惱。

 

 

  串習者謂增長煩惱昔串習力,

消文】:煩惱發生的第五個原因,是串習力。由於每天繼續不斷地串習貪、瞋、癡等煩惱,因此只有增長煩惱,而無法斷除煩惱。

 

 

  作意者謂妄增益愛非愛相,及於無常妄執常等非理作意。

【消文】:煩惱發生的第六個原因,是「非理作意」。煩惱發生時,不但沒有馬上「如理作意」來對治煩惱,反而「非理作意」地增加對喜歡、不喜歡的愛著。另外,如妄執「無常」為「常」等四種顛倒,也是因「非理作意」而產生煩惱的原因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17204~17302)

 第四過患者。謂煩惱纔生,先能令心雜染,倒取所緣,堅固隨眠,同類煩惱,令不間斷。於自於他於俱損害,於現於後於俱生罪,領受苦憂感生等苦。遠離涅槃,退失善法,衰損受用,赴大眾中,怯懼無樂及無無畏,一切方所惡名流布,大師護法聖者呵責,臨終憂悔,死墮惡趣,不能獲得自己義利。莊嚴經論云:「煩惱壞自壞他壞淨戒,退損失利護法大師呵,鬥諍惡名他世生難處,失得未得意獲大憂苦。」入行論亦云:「瞋愛等怨敵,全無手足等,非勇智如何,彼令我如僕,安住我心中,歡樂反損我,於此忍不憤,忍非處應呵。一切天非天,設與我作敵,彼不能令入,無間大火中。此大力惑敵,若遇須彌峰,且不留灰塵,能剎那擲我。如我煩惱敵,長時無始終,餘敵皆不能,至如是久遠。若隨順承事,悉為作利樂,若親諸煩惱,返作苦損惱。」此說過患,皆當了知。又如阿蘭若師云:「斷除煩惱,須知煩惱過患體相對治生因,由知過患,觀為過失,計為怨敵,若不知過患,則不知為怨敵,故如莊嚴經論及入行論所說思惟。」又云:「知煩惱相者,亦須聽對法,下至當聽五蘊差別論,了知根本及隨煩惱,於心相續。若貪瞋等,隨一起時便能認識,此即是彼,他今生起,與煩惱鬥。」須如是知。

 

 

 

  第四過患者。

【消文】:「煩惱發生的道理」,第四點是說明煩惱的過患。

 

 

  謂煩惱纔生,先能令心雜染,倒取所緣,堅固隨眠,同類煩惱,令不間斷。

【消文】:只要煩惱一生起,心就立刻被染著,而對外境攀緣不止,產生種種的顛倒和執取。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呢?原來是含藏在第八識內習氣的種子,如今遇到外緣而生起現行了。貪習的種子,遇到了順境,生起貪煩惱;瞋習的種子,遇到了逆境,生起了瞋煩惱……,這些生起現行的煩惱,又回薰到第八識,成為未來的種子。這樣種子生現行,現行生種子的結果,不但更堅固了第八識內習氣的種子,也使得煩惱永遠不能間斷。

 

 

  於自於他於俱損害,於現於後於俱生罪,領受苦憂感生等苦。

【消文】:一旦發生煩惱,對於自己、對於他人,甚至包括大眾,都會造成損害;而且在這一世、下一世,或者生生世世,身心都將遭受憂苦等果報。

 

 

  遠離涅槃,退失善法,衰損受用,赴大眾中,怯懼無樂及無無畏,一切方所惡名流布,大師護法聖者呵責,臨終憂悔,死墮惡趣,不能獲得自己義利。

【消文】:煩惱使我們永遠無法證得涅槃、寂靜;煩惱使我們的善法退失,使一切的受用衰損;煩惱使我們處在大眾中時,內心充滿怯弱、畏懼和害怕;煩惱使我們不論置身何處,都惡名遠播;煩惱使我們受到大師和護法聖者的訶責;煩惱使我們臨終時憂悔而死;煩惱使我們死後墮惡趣;煩惱使我們不能獲得任何的利益。

 

 

  莊嚴經論云:「煩惱壞自壞他壞淨戒,退損失利護法大師呵,鬥諍惡名他世生難處,失得未得意獲大憂苦。」

【消文】:莊嚴經論中說:「煩惱不但毀壞自己、毀壞他人,也毀壞一切的淨戒;煩惱使一切的利益退失、損害,同時也會遭受護法和大師們的訶責;煩惱使得鬥諍不斷、惡名遠播,他生來世還會墮在八難等處;煩惱使已經得到的,害怕失去;還未得到的,希求得到。這種患得患失的心理,使我們永遠處在大憂苦中。」

 

 

  入行論亦云:「瞋愛等怨敵,全無手足等,非勇智如何,彼令我如僕,安住我心中,歡樂反損我,於此忍不憤,忍非處應呵。一切天非天,設與我作敵,彼不能令入,無間大火中。此大力惑敵,若遇須彌峰,且不留灰塵,能剎那擲我。如我煩惱敵,長時無始終,餘敵皆不能,至如是久遠。若隨順承事,悉為作利樂,若親諸煩惱,返作苦損惱。」此說過患,皆當了知。

消文】:入行論中也說:「瞋恚、貪愛等煩惱,是我們最大的怨敵。它沒有萬能的手腳,也沒有勇猛的勢力,和多謀的智慧,卻能夠征服我,使我成為它的奴僕,讓它安然地住在我的心中。對於這個看起來似乎能帶來歡樂,卻是損害我最多的怨敵,我竟然能夠百般地忍讓,不生起一絲一毫的憤恚;但是對於修行時,身心上的一點小苦,卻不能忍受而生瞋恚。如此該忍的不忍,不該忍的卻忍,這般顛倒的心態、做法,是應該受到呵責的。縱使一切的天人與非天(阿修羅等),都與我為敵,也不能使我墮入無間地獄的大猛火中。只有這個煩惱的怨敵,能夠在剎那間,將我拋向無間地獄的大猛火中。這股強大的勢力,就算是遇到了須彌山峰,也能將它化為灰燼,何況是如此脆弱、渺小的我。這個煩惱的怨敵,從無始以來就一直跟隨著我,不像其他的敵人,僅是短暫的一段時間為敵。因此,對於這個久遠以來,一直陪伴著我的怨敵,若是不能戒慎恐懼地相待,影響就很深遠了。如果我們親近、承事的是善知識,就能得到許多世間,以及出世間的利益和安樂。可是如果親近、承事的是煩惱怨敵,就只會帶來無邊的損惱和痛苦了。」以上所說,是關於煩惱的過患,應當仔細地思惟、瞭解。

 

 

  又如阿蘭若師云:「斷除煩惱,須知煩惱過患體相對治生因,由知過患,觀為過失,計為怨敵,若不知過患,則不知為怨敵,故如莊嚴經論及入行論所說思惟。」

【消文】:又如阿蘭若師所說:「若是想要斷除煩惱,就必須先了解煩惱的過患、煩惱的體相、對治煩惱的方法,以及煩惱發生的原因。如果不能明白煩惱的過患,就不能觀察它所造成的過失,而將它視為怨敵,來斷除煩惱了。若是不能瞭解煩惱的體相,就不能認識煩惱,當煩惱來的時候就不能察覺。如果不能了解煩惱發生的原因和對治的方法,即使認識煩惱,也無從拔除煩惱。因此,想要斷除煩惱,就必須多多思惟莊嚴經論,以及入行論中所說,有關煩惱的部分。」

 

 

  又云:「知煩惱相者,亦須聽對法,下至當聽五蘊差別論,了知根本及隨煩惱,於心相續。若貪瞋等,隨一起時便能認識,此即是彼,他今生起,與煩惱鬥。」須如是知。

【消文】:又說:「若是想要認識煩惱的形相,就必須聽聞、學習阿毘達磨俱舍論,乃至五蘊差別論。以論中所說的,來分別根本煩惱和隨煩惱與心相應的情況,這樣在貪、瞋等煩惱一生起時,就能馬上知道這是貪、這是瞋……,認識這就是我的怨敵,我應該與煩惱鬥爭。」唯有如此,才能認識煩惱,進而對治煩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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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思惟集諦”篇【二】待續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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