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學聚會:

 

 

10 年聚一次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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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壢『儷宴』美食館大廳

 

 

一群小學同學從40多歲時決定未來每10年就要聚一次,連絡同學之間的感情及友誼.......

 

 

 

當同學們第一次決定聚會地點時,40多歲還是壯年的他們選了一家A餐廳,選A的原因是:服務小姐的身材最好,穿得也最少。

 

 

 

10年後,50多歲的同學們再次決定聚會地點時,還是選了A餐廳

 

 

這時他們是因為:A餐廳的菜單的字「最大」。

 

 

又過了10年,60歲的他們,又選了A餐廳,這回是因為:A餐廳有「養生餐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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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10年,70歲了,還是選了A餐廳,這次則是因為:只有這家餐廳有提供「輪椅」。

 

 

 

10年匆匆又到了,80歲的一群同學們,

 

無異議的通過要去A餐廳是:「因為從來沒去過」...( 老年失智症多可怕啊 !) 。

 

 

 

 

精采的是結帳時同學來了3桌卻要付6桌 --- 多出3桌是「外傭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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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《台灣女人》~ 

 

 

江蕙第8場巡演台中ending 戶外飆唱吸2萬人

 

 

 於2010 / 08 / 15 一大早就跑到路口的7-ELEVEN廣興店操作I bon機購買兩張" 江惠 " 2010 / 11 / 06 號 在台中演唱會ㄉ門票(因為台北、高雄場買不到ㄚ),選在第二貴的〈特二區〉@:4,800元;兩張票 就足足要9,600元了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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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~~ 豪氣!豪氣!豪氣!我真ㄉ好真豪氣ㄚ!~~~

這也是今年《情人節》送給老婆的禮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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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6(六)這天是" 江惠 " 2010 巡迴演唱會的最終回;連『天后』也懼怕的就是『天候』!因為是在露天的台中體院的體育場;我與老婆從中壢開車南下一直到苗栗路段,都還是飄著細雨!超擔心耶!還好天公作美~;一直到演唱會結束12點多才飄起雨絲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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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挑戰戶外場地,她最擔心下雨,演出前1晚還跪求天公保佑,工作人員則連續10天都到土地公廟拜拜,果然昨晚氣候宜人,相當適合欣賞演唱會;彩排時她怕風太大灌進喉嚨,正式演出毫無顧忌,笑說:「就算感冒,今天之後可以休息很久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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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唱會現場不得照相、錄影等。所以沒拍攝照片

 

 

現場音效聽的心臟跟著碰碰跳!!幾乎是全滿的況狀,而且年齡層也比一般演唱會來的高一些,現場擠滿了許多來聽演唱會的婆婆媽媽們!!

現場舞台效果十足,唱功一流真的沒話說,現場總共唱了三十幾首的歌,聽到許多經典歌曲,老婆說她感動到頻頻拭淚呢,螢幕也看到了江惠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,看到了江惠的努力及心酸,總之一句:江惠真是贊啦,我們的驕傲!!

 

 

江蕙 戲夢演唱會 第8場 台中最終場 風醉雨也醉 

 

 

 

 

特別來賓是蕭敬騰,2人牽手、擁抱合唱《秋雨彼一眠》,她穿著新做的紅衣配短褲,挑逗問觀眾:「腳有水(美)嗎?」還要大家多支持新人。蕭敬騰獨唱台語版─無言花

 

 

 

天后初次出巡台中陣仗驚人,儘管周遭配合封街,還有會場公車協助運輸,但朝聖歌迷太多,進場、廁所都大排長龍。她特別感謝為市民提出邀請、促成這場演唱會的立委盧秀燕,台中市長胡志強昨無法到場,但送6箱太陽餅到後台慰勞工作人員,夫人邵曉鈴則在台下聆賞演出。

 

演唱會中也邀請了→江淑娜←一起演唱的『風箏的願望』;

 

讓人羨慕她倆姐妹情深啊!

 

接著是底吳念真導演:以女人為故事的主軸,

 

拍了這短篇的電影台灣女人】;

 

 

這短篇電影您務必要看完才能感受到、、、

 

 

 

 

篇幅雖短卻《深值人心》!

很多都是生活周遭您所見,甚至是自己的遭遇;

提醒很都人母親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是乳如此卑微;

卻如此偉大!就是會讓您有深深的感動!

 

 

 

 

江蕙 - 家後

 

 

 

感動人心的歌曲~真的要好好疼惜身邊的女人˙ㄚ~

 

 

 

感謝!老婆妳...當初選擇了我.

 

 

如今棺材進了一半.心中仍是­滿滿的感謝!..

 

 

有了妳豐富了我的人生!

 

 

 

結 論~~

1.也太會唱了,是我第一次參加演唱會聽的!

 

2.氣氛很催淚!也感動!

 

3.年齡層驚人的高,大概平均55歲以上!

 

4.鐵獅玉玲瓏橋段過長,名符其實的《爽夠有力 》!

 

5.史上最敬業又態度良好的工作人員,敬業的令人落淚!

 

6.為什麼今天就沒唱傷心酒店!

 

 

 

江蕙 - 落雨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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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ˋˋ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九 

 

 

上士道    儀軌受法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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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六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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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長城 消文

2432行〜第2456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1212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【課文】(24302~24404)

第三犯已還出道理者。多作是說,犯四黑法及心捨有情之五,或加念云我不能成佛,棄捨發心共為六種。若越一時則捨願心,若一時內而起追悔,僅是失因。若犯六次發心及學二資糧,亦唯退失之因。若已失者應以儀軌重受願心,若唯退失因者則不須重受,悔除即可。其中若念,我不能成佛,故捨發心者,即彼無間棄捨,無待一時,故一切種畢竟非理。四黑法者,非是現法失發心因,是於他生令所發心不現起因,故於現法而正遮止。道炬論云:「此為餘生憶念故,如說學處應盡護。」言如說者,謂如迦葉問品所說也,即此經意亦是如此。四白法時顯然說云:「迦葉,若諸菩薩成就四法,一切生中生已無間,菩提之心即能現起,乃至菩提中無忘失。」四黑法時,雖無現後明文,故亦當知是約後世。然於現法若行黑法,則所發心勢力微弱。若非爾者,則具菩提心律儀者,為戲笑故,略說妄語,於有情所略起諂誑,瞋恚菩薩略說惡名,於他善根略令生悔,自無追悔,過一時竟,皆當棄捨菩薩律儀。以由此等棄捨願心,若捨願心即捨律儀,菩薩地中及集學論俱宣說故。若許爾者,亦應立彼為根本罪,然任何中悉無立者,不應理故。又算時者,當是依於鄔波離請問經,然彼全非經義,我於戒品釋中,已廣決擇,故此不說。心捨有情者,若緣總有情,謂我不能作此許有情之事,心棄捨者即捨願心,極為明顯。若緣別有情,謂我終不作此義利,若起是心,如壞一分即壞整聚,便壞為利一切有情所發之心。若不爾者,則棄二三四等多有情已,為餘有情而發心者,亦當能發圓滿菩提之心。

 

第三犯已還出道理者。

【消文】:正受菩提心儀軌的第三部分,是失壞(退失發心)時如何還出的方法。

 

 

多作是說,犯四黑法及心捨有情之五,或加念云我不能成佛,棄捨發心共為六種。

【消文】:大多數的經論都是這麼說:如果犯了「四種黑法」、以及「心棄捨有情」、或念「我不能成佛」,而棄捨發心這六種,就是退失發心。

 

 

若越一時則捨願心,若一時內而起追悔,僅是失因。

【消文】:時間若是超過一時(四小時),就是棄捨願菩提心;如果一時之內起追悔心,僅僅只是退失發心之因。

 

 

若犯六次發心及學二資糧,亦唯退失之因。

【消文】:如果犯了六次發心(沒有白天三次、夜晚三次,念誦儀軌),以及修學二種資糧(沒有每天供養三寶等,未勤積資糧),也僅僅是退失發心之因。

 

 

若已失者應以儀軌重受願心,若唯退失因者則不須重受,悔除即可。

【消文】:如果已經退失發心,就應以儀軌重受願心;若僅是退失發心之因,則不須重受,只要悔除就可以了。

 

 

其中若念,我不能成佛,故捨發心者,即彼無間棄捨,無待一時,故一切種畢究非理。

【消文】:這六種當中,如果是念我不能成佛,因而棄捨發心的話,則在棄捨的第二剎那,就已經退失發心,不用等到一時,所以說沒有超過一時不算退失發心,不須重受願心儀軌,是不合道理的。

 

 

四黑法者,非是現法失發心因,是於他生令所發心不現起因,故於現法而正遮止。

【消文】:至於四種黑法,並不是使這一世退失發心的原因,而是使將來他生之中,發心不現起的原因,所以應當在這一世就將它斷除。

 

 

道炬論云:「此為餘生憶念故,如說學處應盡護。」言如說者,謂如迦葉問品所說也,即此經意亦是如此。

【消文】:道炬論中說:「為了使生生世世都能憶念它,所以才要把所說的學處,盡力地防護。」這裡所說的學處,是指迦葉問品中所說的內容,說明其中的經意也是如此。

 

 

四白法時顯然說云:「迦葉,若諸菩薩成就四法,一切生中生已無間,菩提之心即能現起,乃至菩提中無忘失。」

【消文】:在四種白法時,經中顯然是這麼說的:「迦葉!如果菩薩能成就四種白法,一切生中,在出生的第二剎那,就能生起菩提心,乃至證得無上菩提這中間,也不會忘失。」

 

 

四黑法時,雖無現後明文,故亦當知是約後世。然於現法若行黑法,則所發心勢力微弱。

【消文】:在四種黑法時,雖然沒有說明是現世還是後世,也能知道應當指的是後世,在這一世,若是行黑法的話,也會使所發的菩提心,勢力變得微弱。

 

 

若非爾者,則具菩提心律儀者,為戲笑故,略說妄語,於有情所略起諂誑,瞋恚菩薩略說惡名,於他善根略令生悔,自無追悔,過一時竟,皆當棄捨菩薩律儀。以由此等棄捨願心,若捨願心即捨律儀,菩薩地中及集學論俱宣說故。

【消文】:如果不是這樣的話,具有菩提心律儀的行者,為了戲笑,說了一些妄語;對於有情,起了一些諂誑;因為瞋恚菩薩,講了一些惡名;令他人種善根時,生了一些悔意。做了這些以後,自己沒有追悔,時間只要超過一時,都應當棄捨菩薩律儀。因為這樣做,等於棄捨了願心,而棄捨了願心,就是棄捨了律儀,菩薩地和集學論當中,都是這麼說的。

 

 

若許爾者,亦應立彼為根本罪,然任何中悉無立者,不應理故。又算時者,當是依於鄔波離請問經,然彼全非經義,我於戒品釋中,已廣決擇,故此不說。

【消文】:如果這樣成立的話,應當立四種黑法為根本罪,但是在任何菩薩律儀當中,都沒有把它立為根本罪,所以是不合道理的。至於時間的算法,應當依鄔波離請問經中所說,然而經中也沒有談到這些內容,我(作者)在戒品釋中,已經詳細說明如何取捨,這裡就不再多說。

 

 

心捨有情者,若緣總有情,謂我不能作此許有情之事,心棄捨者即捨願心,極為明顯。

【消文】:另外,心棄捨有情,如果是緣一切的有情,念「我不能做饒益有情的事」,這就是心棄捨有情。一旦心棄捨有情,就是棄捨願心,這是很明顯的事。

 

 

若緣別有情,謂我終不作此義利,若起是心,如壞一分即壞整聚,便壞為利一切有情所發之心。

【消文】:若緣的是各別的有情,念「我不再做任何利益你的事了」,一旦起了這個念來,就是毀壞「為利一切有情」所發的願心,因為毀壞一分的發心,就等於毀壞整個的發心。

 

 

若不爾者,則棄二三四等多有情已,為餘有情而發心者,亦當能發圓滿菩提之心。

【消文】:如果不是這樣的話,等於棄捨二三四等多數有情,而對其餘的有情發心,也能發圓滿的菩提心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(24405~24506)

如是於此發心學處,道炬釋論別說,因陀羅補底、龍猛、無著、勇識、寂天、大德月、靜命等派各有差別。有者許為盡初發心及行諸行所有學處,又有許為經說一切皆應守護,復有許為盡資糧道所有學處。餘者有謂不許如此如此定相。有餘更許於其歸依學處之上,應護八法謂不忘心法及忘失心法。說此諸軌,皆是經說,應隨自師所傳受持。說云:「我師所說」,許彼一切皆是經義。總此釋論,從善知識敦巴所傳,諸大知識皆不說是覺自造。拏錯所傳,則說是覺造是拏錯之秘法。然諸先覺傳說覺,於補讓時作一略釋,次在桑耶譯師請其更為增釋,覺教令廣之即可。是以覺所作略解,更引眾談說之事而為增補,故亦略有數處謬誤,然於正義亦多善說。諸無謬者,我於餘處及道次中亦多引述。此說學處多不可信。若以發心是為行心,其學處者則於歸依學處之上,僅加取捨白黑八法,定非完足故不應理。若單取願心者,則其學處不須俱學經說一切,及入行以後所有學處。若非爾者,則與律儀學處,無差別故。除前所說二學處外諸餘學處,是如道炬論及發心儀軌所說。須學七法經者,說是欲求速發通者所應修學,故非發心特別學處,此中不錄。如是自宗除捨願心,心捨有情犯餘學處,乃至未具菩薩律儀,無依菩薩之罪犯,僅違所受中類善性學處,故是惡行應以四力而悔除之。從得菩薩律儀之後,即犯違越律儀學處,如論所說還出罪法,依行即可,故即攝入行心學處,非為別有。然六次發心,是為願心不共學處。

 

如是於此發心學處,道炬釋論別說,因陀羅補底、龍猛、無著、勇識、寂天、大德月、靜命等派各有差別。

【消文】:對於發心的學處,除了道炬釋論中所說,其餘如因陀羅補底、龍猛、無著、勇識、寂天、大德月、靜命等派,也各有差別。

 

 

有者許為盡初發心及行諸行所有學處,又有許為經說一切皆應守護,復有許為盡資糧道所有學處。

【消文】:有的是說,初發心就應行所有的學處;又有的說,經中所說一切學處都應守護;更有的說,應行資糧道所有的學處。

 

 

餘者有謂不許如此如此定相,有餘更許於其歸依學處之上,應護八法謂不忘心法及忘失心法,說此諸軌,皆是經說,應隨自師所傳受持。說云:「我師所說」,許彼一切皆是經義。

【消文】:至於其他的,有的說不應該這樣來規範發心學處;有的則說,在歸依學處之上,更應守護八法;就是不忘失發心的四白法、以及斷除忘失發心的四黑法,還說這些儀軌,都是經中所說,應該隨自己老師所傳的來受持,只要說是:「我老師所說的」,就代表是一切的經義。

 

 

總此釋論,從善知識敦巴所傳,諸大知識皆不說是覺自造,拏錯所傳,則說是覺造是拏錯之秘法。

【消文】:總的來說,道炬釋論是從善知識敦巴傳下來的,可是諸大知識都不說是阿底峽尊者自造,由拏錯傳下來,而說是阿底峽尊者所造,傳給拏錯的秘法。

 

 

然諸先覺傳說覺,於補讓時作一略釋,次在桑耶譯師請其更為增釋,覺教令廣之即可。

【消文】:由先覺們所傳的說法是,阿底峽尊者在補讓時曾作了一次略釋,後來在桑耶時,由譯師請求,又再增加解釋,使阿底峽的言教能更廣泛,這樣認知就可以了。

 

 

是以覺所作略解,更引眾談說之事而為增補,故亦略有數處謬誤,然於正義亦多善說。諸無謬者,我於餘處及道次中亦多引述。

【消文】:但是因為阿底峽尊者在略釋中,有由他的弟子來作增補,所以有幾個地方是有謬誤的,並不能代表尊者的言論,除了這些地方,其他對正義的闡述,也多有善說,所以我在道次和其他的地方,也多有引述有關沒有錯謬的部分。

 

 

此說學處多不可信,若以發心是為行心,其學處者則於歸依學處之上,僅加取捨白黑八法,定非完足故不應理。

【消文】:這裡所說的學處多不可信,如果說發心指的是行心,那麼在歸依學處之上,只是再加上應取捨的白黑八法,這樣還是不夠的,所以不合道理。

 

 

若單取願心者,則其學處不須俱學經說一切,及入行以後所有學處。若非爾者,則與律儀學處,無差別故。

【消文】:若是只取願心來說,它的學處就不須具備經中所說的一切,以及入行心以後的所有學處,否則就和律儀學處沒有差別了。

 

 

除前所說二學處外諸餘學處,是如道炬論及發心儀軌所說。

【消文】:除了前面所說的二種學處外,其餘的學處,就如道炬論和發心儀軌中所說的就可以了。

 

 

須學七法經者,說是欲求速發通者所應修學,故非發心特別學處,此中不錄。

【消文】:至於說必須學七法經中的部分,那是指為了要求速發神通的人所應修學的,並不是發心所要學的特別學處,所以這裡就不說了。

 

 

如是自宗除捨願心,心捨有情犯餘學處,乃至未具菩薩律儀,無依菩薩之罪犯。僅違所受中類善性學處,故是惡行應以四力而悔除之。

【消文】:以自宗來說,除了捨願菩提心、心棄捨有情之外(必須重受),犯了其他的學處,在未受菩薩律儀之間,都不算犯菩薩墮罪,而只是違犯學處,算是惡行,只要以四力懺悔懺除就可以了。

 

 

從得菩薩律儀之後,即犯違越律儀學處,如論所說還出罪法,依行即可,故即攝入行心學處,非為別有。

【消文】:但是自從得了菩薩律儀之後,就算犯違越律儀學處,應當以論中所說的還出罪法,行懺除才可以,因為這時已經攝入行心學處的範圍,而不是指另外還有願心學處的內容。(受菩薩戒之後,就不能用四力懺悔,而必須用菩薩戒還淨法懺。)

 

 

然六次發心。是為願心不共學處

【消文】:犯六次發心,則屬於願心的不共學處(行心學處的部分沒有)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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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儀軌受法】篇─完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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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學菩薩行”篇【一】待續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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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ˋˋ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九 

 

 

上士道    儀軌受法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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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五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08 070

陳長城 消文

2408行〜第2431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1211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【課文】:(24008~24108)

說正趣大乘諸有情之惡名等。境者,有說已由儀軌正受發心而具足者,有說先曾發心現雖不具為境亦同,此與經違不應道理。其釋論中僅說菩薩餘未明說,然餘處多說具菩薩律學所學處者,謂正趣大乘似當具足發心。於此作何事者,謂說惡名等。由瞋恚心發起而說,與釋論同。對於何境而宣說者,釋論說云:「如彼菩薩欲求法者,信解大乘或欲修學,為遮彼故對彼而說。」然了義者即可。其惡稱者如云本性暴惡,未明過類。惡名者如云行非梵行,分別而說。惡譽者如云以如是如是行相,行非梵行廣分別說。惡讚者通於前三之後,是釋論解。此於我等最易現行,過失深重前已略說。又如菩薩起毀訾心,則此菩薩須經爾劫恆住地獄。寂靜決定神變經說,唯除毀謗諸菩薩外,餘業不能令諸菩薩墮於惡趣。攝頌亦云:「若未得記諸菩薩,忿心諍毀得記者,盡其惡心剎那數,盡爾許劫更擐甲。」謂隨生如是忿心之數,即須經爾許劫。更修其道,則與菩提極為遙遠,故於一切種當滅忿心,設有現起,無間勵力悔除防護。即前經云:「應念此心非善妙,悔前防後莫愛樂,彼當學習諸佛法。」若有瞋恚則其慈悲先有薄弱,若先無者雖久修習亦難新生,是斷菩提心之根本。若能滅除違緣瞋恚,如前正修則漸漸增長以至無量。釋量論云:「若無違品害心成彼本性。」又云:「由前等流種,漸次增長故,此諸悲心等,若修何能住。」

 

說正趣大乘諸有情之惡名等。

【消文】:第三種黑法,是對正趣向大乘的諸有情,說他的惡名等。(就是誹謗大乘有情。)

 

 

境者,有說已由儀軌正受發心而具足者,有說先曾發心現雖不具為境亦同,此與經違不應道理。其釋論中僅說菩薩餘未明說,然餘處多說具菩薩律學所學處者,謂正趣大乘似當具足發心。

【消文】:第一是誹謗的對象。有的是說:已經由儀軌正受發心、也具足發心的菩薩;有的是說:先前曾經發心、但現在已不具足發心的有情。這個似乎和經中所說互相違背,所以不採納。在釋論中只說到菩薩,但沒有明說是什麼樣的菩薩,而在其他的地方,大多是說,具足菩薩律儀學處的菩薩,所以,正趣向大乘的有情,似乎應當具足發心的條件,才是現在所說的對象。

 

 

 

於此作何事者,謂說惡名等。由瞋恚心發起而說,與釋論同。

 

【消文】:第二是對於這個對象,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?說了惡名等。主要是因為瞋恚心,才說了惡名等,這個說法,和釋論所說的相同。

 

 

 

對於何境而宣說者,釋論說云:「如彼菩薩欲求法者,信解大乘或欲修學,為遮彼故對彼而說。」

【消文】:對那些對象說了惡名等呢?在釋論中說:「如果有菩薩為了求大乘法,不論是信解大乘、還是想修學大乘,你為了阻止他,而說了一些誹謗的話(如惡稱、惡名、惡譽、惡讚等)。」

 

 

然了義者即可。

【消文】:然而,對象必須是能了解你所說的內容,才算有犯。

 

 

其惡稱者如云本性暴惡,未明過類。

【消文】:惡稱的意思,譬如說:「你就是本性暴惡……。」但沒有明說有那些過失的種類。

 

 

惡名者如云行非梵行,分別而說。

【消文】:惡名的意思,譬如說:「你行了那些非梵行……。」並且分別說明內容。

 

 

惡譽者如云以如是如是行相,行非梵行廣分別說。

【消文】:惡譽的意思,譬如說:「你就是以這樣、這樣的方式行非梵行。」並且詳細分別說明內容。

 

 

惡讚者通於前三之後,是釋論解。

【消文】:惡讚,是釋論中才有的解釋,前面三者則相同。

 

 

此於我等最易現行,過失深重前已略說。

【消文】:以上所說的這些內容,對我們來說是最容易犯的,因為我們還不能真正辨識,誰才是發心的菩薩,但這個過失卻是最重的,前面深信業果時,已經約略地說過(由於福田門力大,毀壞如恆河沙的佛塔,不及誹謗菩薩罪的一分……)。

 

 

又如菩薩起毀訾心,則此菩薩須經爾劫恆住地獄。

【消文】:又如,對菩薩起輕視、毀謗的心,則造謗的菩薩,就必須經爾許劫,恆住地獄當中。(起瞋心一剎那,住地獄一劫。)

 

 

寂靜決定神變經說,唯除毀謗諸菩薩外,餘業不能令諸菩薩墮於惡趣。

【消文】:寂靜決定神變經中說,除了毀謗諸菩薩的業以外,其他的業,不能使諸菩薩墮在惡趣當中。(已發心的菩薩,雖然不免因為過去的業力造惡,但由於發心力強的緣故,能使不墮惡趣。只有誹謗菩薩的罪,不是發心的力量所能掩護。)

 

 

攝頌亦云:「若未得記諸菩薩,忿心諍毀得記者,盡其惡心剎那數,盡爾許劫更擐甲。」謂隨生如是忿心之數,即須經爾許劫。更修其道,則與菩提極為遙遠,故於一切種當滅忿心,設有現起,無間勵力悔除防護。

【消文】:攝頌中也說:「如果未授記的菩薩,以瞋恚心毀謗已授記的菩薩,隨他所生惡心的剎那數,必須經爾許劫再從頭修行。」意思是說,隨他所生忿心的剎那數,就必須經多少劫,再從頭開始修行,這樣離證得菩提的道路,就會變得非常遙遠。所以,應當於一切時中滅除忿心,對一切有情不起瞋心;假設生起,就在第二剎那趕快悔除;平時也要盡力地防護,不讓它生起。

 

 

即前經云:「應念此心非善妙,悔前防後莫愛樂,彼當學習諸佛法。」

【消文】:也是前經所說的:「應當憶念忿恚心並非善妙之法,所以生起時儘快懺除,平時也要多加防護,並且多學習對治瞋恚心、以及發菩提心等佛法的內容。」

 

 

若有瞋恚則其慈悲先有薄弱,若先無者雖久修習亦難新生,是斷菩提心之根本。若能滅除違緣瞋恚,如前正修則漸漸增長以至無量。

【消文】:如果還有瞋恚,表示慈悲已先薄弱,若是本來就沒有慈悲,再怎麼久修,也很難生起,這都是瞋恚心重的緣故,所以,瞋恚是斷菩提心的根本,應當盡力將它滅除。若是能滅除瞋恚,再依照前面所說的方法正修,菩提心就會漸漸增長,以至於無量。

 

 

釋量論云:「若無違品害心成彼本性。」又云:「由前等流種,漸次增長故,此諸悲心等,若修何能住。」

【消文】:釋量論中說:「如果沒有害心的障礙,菩提心就能成就。」又說:「由於先前瞋恚的等流種子,逐漸薰習、增長的緣故,這些慈心、悲心、菩提心,再怎麼修習,又如何能安住?」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(24109~24112)

於他人所,現行諂誑,非增上心。境者,謂他隨一有情。於此作何事者,謂行諂誑。增上心者釋論說為自性意樂,諂誑者謂於秤斗行矯詐等。又如勝智生,實欲遣人往惹瑪,而云遣往垛壠,後彼自願往惹瑪。集論中說,此二俱因貪著利養增上而起,貪癡一分,誑謂詐現不實功德,諂謂矯隱真實過惡,言矯隱者謂於自過矯設方便令不顯露。

 

於他人所,現行諂誑,非增上心。

【消文】:第四種黑法,是對他人行諂誑,無正直心。

 

 

境者,謂他隨一有情。

【消文】:第一是對象。對其他任何一位有情。

 

 

於此作何事者,謂行諂誑。

【消文】:第二是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?做了諂誑的事。

 

 

增上心者釋論說為自性意樂,

【消文】:增上心的意思,釋論中說,是正直心。

 

 

諂誑者謂於秤斗行矯詐等。

【消文】:諂誑的意思,是譬如說對於秤、斗,行矯詐等事。

 

 

又如勝智生,實欲遣人往惹瑪,而云遣往垛壠,後彼自願往惹瑪。

【消文】:又譬如勝智生,本來是想派人到惹瑪,卻故意說要到比較遠的垛壠,等到那個人面有難色,他才說到惹瑪就好了,那個人才自願前往,這也算是諂誑的一種。

 

 

集論中說,此二俱因貪著利養增上而起,貪癡一分,誑謂詐現不實功德,諂謂矯隱真實過惡,言矯隱者謂於自過矯設方便令不顯露

【消文】:集論中說,諂和誑,都是因為貪著利養而起的,屬於貪、癡各一分。誑,是沒有功德,詐現為有真實的功德;諂,是矯隱真實的過失和罪惡。什麼是矯隱呢?對於自己的過錯,想辦法隱瞞使它不顯露出來,就是矯隱。

 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24113~24301)

四白法中初白法中,境者,謂凡諸有情。事者,謂於彼所以命因緣下至戲笑,斷除故知而說妄語。若能如是,則於親教及軌範等殊勝境前,不以虛妄而行欺惑。第二白法,境者,謂一切有情。事者,謂於彼所不行諂誑住增上心,謂心正直住。此能對治第四黑法。第三白法,境者,謂一切菩薩。事者,謂起大師想,於四方所,宣揚菩薩真實功德。我等雖作相似微善,然無增相。盡相極多,謂由瞋恚毀訾破壞菩薩、伴友,而致窮盡。故能斷此及破壞菩薩者,則集學論說,依補特伽羅所生諸過悉不得生。然於何處有菩薩住,非所能知,當如迦葉問經所說,於一切有情起大師想,修清淨相讚揚功德,謂有聽者時至,非說不往四方宣說便成過咎,此能對治第三黑法。第四白法,境者,謂自所成熟之有情。事者,謂不樂小乘令其受取正等菩提,此就自己須令所化受行大乘。若彼所化不能發生大乘意樂,則無過咎非所能故,由此能斷第二黑法。若由至心欲安立他於究竟樂,定不為令他憂惱故,而行令他憂惱加行。師子請問經云:「由何一切生,不失菩提心,夢中尚不捨,何況於醒時。」答曰:「於村或城市,或隨住境中,令正趣菩提,此心則不捨。」又曼殊室利莊嚴國土經說:「若具四法不捨大願,謂摧伏我慢、斷嫉、除慳,見他富樂心生歡喜。」寶雲經說:「若於一切威儀路中修菩提心,隨作何善以菩提心而為前導,於餘生中亦不捨離如此心寶,如如若人多觀察。」等明顯宣說。

 

四白法中初白法中,境者,謂凡諸有情。

【消文】:修學於他世也不離發菩提心之因的第二部分,是受持不失壞的四種白法。第一種白法,是不妄語。它的對象,是一切的有情。

 

 

事者,謂於彼所以命因緣下至戲笑,斷除故知而說妄語。若能如是,則於親教及軌範等殊勝境前,不以虛妄而行欺惑。

【消文】:做了什麼事呢?對一切有情,從平常的戲笑,乃至遇到喪命的因緣,也絕對不做明知而故意說妄語的事。如果能夠做到的話,那麼,在親教師和軌範師等殊勝對象的面前,就不會用虛妄語行欺誑的事。這個白法,能對治第一種黑法。

 

 

第二白法,境者,謂一切有情。

【消文】:第二種白法,是正直心。它的對象,是一切的有情。

 

 

事者,謂於彼所不行諂誑住增上心,謂心正直住。此能對治第四黑法。

【消文】:做了什麼事呢?對一切有情,不做諂誑的事,心正直住。這個白法,能對治第四種黑法。

 

 

第三白法,境者,謂一切菩薩。

【消文】:第三種白法,是對菩薩作佛想。它的對象,是一切的菩薩。

 

 

事者,謂起大師想,於四方所,宣揚菩薩真實功德。

【消文】:做了什麼事呢?對一切菩薩,作大師(佛)想,隨於四方所到之處,宣揚他真實的功德。

 

 

我等雖作相似微善,然無增相。盡相極多,謂由瞋恚毀訾破壞菩薩、伴友,而致窮盡。故能斷此及破壞菩薩者,則集學論說,依補特伽羅所生諸過悉不得生

【消文】:我們雖然也會做一些微小的善行,如禮拜、供養、布施等,也有身心輕安、信心生起等現象發生,但卻不能持久,未生的功德很難生起,已生的功德很容易退失,這都是由於在無意之中瞋恚、毀謗、破壞菩薩和受持清淨梵行的人,才使得功德逐漸窮盡。如果能夠把這些情況斷除,就如集學論中所說,一切依有情所生的過失,都不再生起。

 

 

然於何處有菩薩住,非所能知,當如迦葉問經所說,於一切有情起大師想,修清淨相讚揚功德,謂有聽者時至,非說不往四方宣說便成過咎,此能對治第三黑法。

【消文】:由於那裡有菩薩,我們不知道,而毀謗菩薩的罪業很重,所以為了防範這種過失,我們應當如迦葉問經中所說的:「對一切有情起大師(佛)想,觀清淨相(不尋求過失),並且讚揚他的功德。」如何讚揚他的功德呢?就是有聽法眾來的時候,隨機稱揚、讚歎,並不是說,不前往四方宣說就成了過失,這樣做就能對治第三種黑法。

 

 

第四白法,境者,謂自所成熟之有情

【消文】:第四種白法,是安住眾生於大乘。它的對象,是善根成熟的有情。

 

 

事者,謂不樂小乘令其受取正等菩提,此就自己須令所化受行大乘。

【消文】:做了什麼事呢?令善根成熟的有情,不樂小乘,而安住大乘。也就是說,必須令自己所教化的眾生受行大乘。

 

 

若彼所化不能發生大乘意樂,則無過咎非所能故,由此能斷第二黑法。

【消文】:如果自己所教化的眾生,不能發大乘心,並沒有過失,因為不能勉強而令他心生憂惱。這樣做,能斷除第二種黑法。

 

 

若由至心欲安立他於究竟樂,定不為令他憂惱故,而行令他憂惱加行。

【消文】:倘若我們是真心想要安立眾生於究竟的安樂,就絕對不會做讓他心生憂惱的事。

 

 

師子請問經云:「由何一切生,不失菩提心,夢中尚不捨,何況於醒時。」

【消文】:師子請問經中說:「如何於一切生中不失菩提心?在夢中尚且不捨,更何況在醒時。」

 

 

答曰:「於村或城市,或隨住境中,令正趣菩提,此心則不捨。」

【消文】:佛回答說:「不論是村莊或城市,隨有情所住的地方,都能使他們安住大乘,這樣就能不失菩提心。」

 

 

又曼殊室利莊嚴國土經說:「若具四法不捨大願,謂摧伏我慢、斷嫉、除慳,見他富樂心生歡喜。」

【消文】:另外,曼殊室利莊嚴國土經中說:「如果具足摧伏我慢、斷嫉妒、除慳吝、見他富樂心生歡喜這四法,就能不捨菩提大願。」

 

 

寶雲經說:「若於一切威儀路中修菩提心,隨作何善以菩提心而為前導,於餘生中亦不捨離如此心寶,如如若人多觀察。」等明顯宣說。

【消文】:寶雲經中說:「若能於一切威儀當中修菩提心,在做任何善行之前,都以菩提心為前導,這樣生生世世就能不捨離菩提心寶,所以應多多觀察有沒有這樣做。」以上的這些經,都明顯地宣說如何於他世也能不捨離菩提心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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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儀軌受法”篇【六】完畢

待續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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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ˋˋ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九 

 

 

上士道    儀軌受法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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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四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08 070

陳長城 消文

2381行〜第2407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1210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【課文】(23801~23801)

正令增長所發心故,修學六次發心分二:一、不捨所發心願;二、學令增長。 今初

 

【消文】:修學於此世發心不退之因,第二部分是為了增長所發的菩提心,應當修學六次發心。

內容分二:

一、修學不捨棄所發的願心;

二、修學使它增長。

首先介紹修學不捨棄所發的願心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(23802~23811)

如是以佛菩薩知識為證,立彼等前立大誓願,未度有情令度脫等。次見有情數類繁多行為暴惡,或見長久須經多劫勵力修行,或見二種資糧無邊難行皆須修學,為怯弱緣,若更捨置發心重擔,較別解脫他勝之罪,尤為重大。如攝頌云:「雖經億劫修十善,欲得獨勝及羅漢,爾時戒過戒失壞,發心重過他勝罪。」此說菩薩毀犯尸羅,以能防護二乘作意,即是菩薩最勝尸羅,故若失此即是破戒。若未捨此,縱於五欲無忌受用,猶非破壞菩薩不共防護心故。即前經云:「菩薩受用五欲塵,歸依佛法及聖僧,作意徧智願成佛,智者應知住戒度。」若棄如是所受之心,則須長夜馳騁惡趣。入行論云:「於少惡劣物,由意思布施,若人後不施,說為餓鬼因。若於無上樂,至心請喚已,欺一切眾生,豈能生善趣。」是故此論又云:「如盲於糞聚,獲得妙珍寶,如是今偶爾,我發菩提心。」謂當思念我得此者極為希有,於一切種不應棄捨,更當特緣此心,多立誓願剎那不捨。

 

如是以佛菩薩知識為證,立彼等前立大誓願,未度有情令度脫等。次見有情數類繁多行為暴惡,或見長久須經多劫勵力修行,或見二種資糧無邊難行皆須修學,為怯弱緣,若更捨置發心重擔,較別解脫他勝之罪,尤為重大。

【消文】:雖然按照前面所說儀軌,諸佛、菩薩、善知識作證,並且站在他們的面前,立下「未度有情、令得度等」的大誓願。但是,日後卻因為見到有情的數量、種類這麼多,行為這麼暴惡(造惡不斷);或見到必須經過長久歷劫精進修行(需時遙遠);或見到福德、智慧二種資糧無邊難行,皆須一一修學。以此為緣心生怯弱,因此捨下發心的重擔,這樣棄捨發心的罪過,比別解脫戒的他勝罪還要嚴重。

 

 

如攝頌云:「雖經億劫修十善,欲得獨勝及羅漢,爾時戒過戒失壞,發心重過他勝罪。」

【消文】:正如攝抉擇分中所說:「經過億劫修習十善,想證得獨覺及羅漢的果位,如果這時戒律有過失或失壞時,罪業極重。但棄捨發心的罪業,比這個他勝罪還重。」

 

 

此說菩薩毀犯尸羅,以能防護二乘作意,即是菩薩最勝尸羅,故若失此即是破戒。若未捨此縱於五欲無忌受用,猶非破壞菩薩不共防護心故。

【消文】:為什麼捨棄發心的罪業這麼重呢?那是因為菩薩戒最主要的目的,是要能防止二乘人只為自己解脫的發心,只要能達到防護的功能,就是最殊勝的菩薩戒,但是現在卻棄捨了發心,這樣就等於破了菩薩的根本戒,所以罪業很重。如果能夠不棄捨發心,縱使你仍然毫無節制地受用五欲之樂,也並沒有破壞防護二乘作意的心。

 

 

即前經云:「菩薩受用五欲塵,歸依佛法及聖僧,作意徧智願成佛,智者應知住戒度。」若棄如是所受之心,則須長夜馳騁惡趣。

【消文】:也就是前經所說的:「菩薩雖然受用五欲,只要他能歸依佛、法、僧三寶,並且發心為利眾生願成佛,有分辨智慧的人就應當知道,他仍然安住在持戒波羅蜜當中。」若是棄捨曾經所受(菩薩誓願)的發心,就必須長夜流轉在惡趣當中。

 

 

入行論云:「於少惡劣物,由意思布施,若人後不施,說為餓鬼因。若於無上樂,至心請喚已,欺一切眾生,豈能生善趣。」

【消文】:入行論中也說:「如果本來想要布施很少的下劣物,但後來因為慳貪沒有布施,要知道這樣就已經種下將來墮餓鬼的業因。現在,對於證得佛果已經誠懇地發下誓願,卻又怯弱地退失發心,像這樣欺騙一切眾生的行徑,又怎能生善趣呢?」

 

 

是故此論又云:「如盲於糞聚,獲得妙珍寶,如是今偶爾,我發菩提心。」謂當思念我得此者極為希有,於一切種不應棄捨,更當特緣此心,多立誓願剎那不捨

【消文】:因此,入行論中又說:「有如盲人在糞堆中,獲得微妙的珍寶,這是多麼幸運、難得的事;如今我能於偶然間發下菩提心,也是同樣幸運、難得的事。」所以應當思惟:我今能得如此殊勝菩提心的教授,實在非常希有難得,應當於一切時中不棄捨,更當緣此發心多立誓願剎那不捨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(23812~23901)

第二者如是不捨尚非滿足,須晝三次及夜三次勵令增長。此復如前所說儀軌,若能廣作即如是行,若不能者,則應明想福田,供諸供養修慈悲等六返攝受。其儀軌者,謂「諸佛正法眾中尊,乃至菩提我歸依,以我所修布施等,為利眾生願成佛」每次三返。

 

第二者如是不捨尚非滿足,須晝三次及夜三次勵令增長。

【消文】:為了增長所發的菩提心,應當修學六次發心,第二部分是修學使它增長。像這樣不捨棄所發的願心,對於修學發心來說,還是不夠的,必須白天三次、夜晚三次,勵力使它增長。

 

 

此復如前所說儀軌,若能廣作即如是行,若不能者,則應明想福田,供諸供養修慈悲等六返攝受。

【消文】:該如何使它增長呢?可以依照前面所說發心的儀軌來廣修,如果不能廣修,就應該先將福田觀想清楚,供上種種供養之後,修慈悲等儀軌,白天三次、夜晚三次,共分六次來受持。

 

 

其儀軌者,謂「諸佛正法眾中尊,乃至菩提我歸依,以我所修布施等,為利眾生願成佛」每次三返。

【消文】:至於發心的儀軌,是念誦:「諸佛正法賢聖僧,直至菩提我歸依,以我所修諸善根,為利眾生願成佛」,每次三遍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(23902~23905)

學心不捨有情者。道炬論及發心儀軌中說學處時,雖未說及,道炬釋云:「如是攝受不捨有情,於菩提心所緣及其勝利,發心軌則,共同增長及不忘故,應當守護。」爾時數之與根本文,意無乖違,故於此事,亦應修學。心棄捨之量者,依彼造作非理等事而為因緣,便生是念,從今終不作此義利。

 

 

學心不捨有情者。

【消文】:修學於此世發心不退之因,第三部分是應當修學心不棄捨有情。

 

 

道炬論及發心儀軌中說學處時,雖未說及,道炬釋云:「如是攝受不捨有情,於菩提心所緣及其勝利,發心軌則,共同增長及不忘故,應當守護。」爾時數之與根本文,意無乖違,故於此事,亦應修學。

【消文】:應當如何修學心不棄捨有情?在道炬論和發心儀軌中說學處的時候,並沒有特別說明。道炬釋中說:「應當如此攝受不捨有情,對於菩提心的所緣、殊勝的利益、發心軌則,應當守護不忘失並使它增長。」以這段話看來,其中的文意,和現在所說的內容是相合的。所以,應當修學心不棄捨有情。

 

 

心棄捨之量者,依彼造作非理等事而為因緣,便生是念,從今終不作此義利。

【消文】:什麼樣的情況之下,才算是心棄捨有情呢?簡單地說,當他對你做出不合理等事情的時候,你的心中便生起這樣的念頭:「從今以後,我絕對不再做任何對你有利益的事了。」這時,就是心棄捨有情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(23906~23907)

修學積集二種資糧者。從以儀軌受願心已,當日日中供三寶等勤積資糧,是能增上菩提心因此除先覺傳說而外,雖未見有清淨根據,然有大利。

 

修學積集二種資糧者。

【消文】:修學於此世發心不退之因,第四部分是修學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。

 

 

從以儀軌受願心已,當日日中供三寶等勤積資糧,是能增上菩提心因

【消文】:從受願心儀軌之後,就應當每天供奉三寶等來精勤積集資糧,以做為增長菩提心之因。

 

 

此除先覺傳說而外,雖未見有清淨根據,然有大利。

【消文】:這樣的做法,除了西藏先覺們的傳說之外,在大經論中,並沒有見到有任何的根據,然而卻有大利益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23908~23908)

第二修學餘生不離發心之因分二:一、斷除能失四種黑法;二、受行不失四種白法。 今初

【消文】:已受者,守護不令失壞,第二部分是修學於他世也不離發菩提心之因。

 

內容分二:

一、斷除能失壞的四種黑法;

二、受持不失壞的四種白法。

首先介紹斷除能失壞的四種黑法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23909~24003)

大寶積經迦葉問品說成就四法,於餘生中忘失發心,或不現行。又成就四法乃至未證菩提中間不忘菩提之心,或能現行,此即願心學處。四黑法中,欺誑親教及阿闍黎尊重福田者。當以二事了知,一境,二師易知,言尊重者謂欲為饒益,言福田者謂非師數,然具功德,此是迦葉問品釋論所說。二即於此境由作何事而成黑法,謂於此等隨一之境,故知欺誑則成黑法。欺誑道理者,釋論解云:「謂彼諸境以悲愍心舉發所犯,以虛妄語而蒙迷之。」總之凡以欺誑之心,作蒙蔽師長等方便,一切皆是。然諂誑非妄者,如下當說,此須虛妄。以集學論說斷除黑法即是白法。能治此者,即四白法中第一法故。若於尊重啟白餘事,而於屏處另議餘事,說善知識已正聽許,亦是弟子欺蒙師長。

 

大寶積經迦葉問品說成就四法,於餘生中忘失發心,或不現行。又成就四法乃至未證菩提中間不忘菩提之心,或能現行,此即願心學處。

【消文】:在大寶積經迦葉問品中說:如果做了四種法(黑法),他生之中就會忘失發心、或不發心;若是做了四種法(白法),在未證菩提之前,都能不忘失菩提心、或能發菩提心,這四種法就是願心的學處。

 

 

四黑法中,欺誑親教及阿闍黎尊重福田者。

【消文】:什麼是四種黑法呢?第一,是欺誑親教師、阿闍黎、尊長、福田(包括父母在內)。

 

 

當以二事了知,一境,二師易知,言尊重者謂欲為饒益,言福田者謂非師數,然具功德,此是迦葉問品釋論所說。

【消文】:這分兩方面來說明:第一是欺誑的對象。就是親教師、阿闍黎、尊長、福田這四個對象。前面兩個我們比較容易了解;尊長,是為饒益眾生的人;福田,是指親教師、阿闍黎之外,具有功德的人,這是迦葉問品釋論中所說的。

 

 

二即於此境由作何事而成黑法,謂於此等隨一之境,故知欺誑則成黑法。

【消文】:第二是對這四個對象,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?就是只要對任何一個對象,心裡明明知道,卻故意欺誑,就構成了黑法。

 

 

欺誑道理者,釋論解云:「謂彼諸境以悲愍心舉發所犯,以虛妄語而蒙迷之。」總之凡以欺誑之心,作蒙蔽師長等方便,一切皆是

【消文】:什麼是欺誑呢?釋論中解釋:「親教師等對象,以悲愍心舉發你所犯的過錯,你卻用虛妄不實的話蒙蔽過去。」總之,凡是以欺誑心,做了蒙蔽師長的事情,都是屬於第一種黑法。

 

 

然諂誑非妄者,如下當說,此須虛妄。

【消文】:誑,分虛妄與不虛妄。欺誑阿闍黎等,屬於虛妄(有妄欺誑);第四種黑法所說的諂誑,則屬於不虛妄(不妄欺誑),下面會說明。

 

 

以集學論說斷除黑法即是白法。能治此者,即四白法中第一法故。

【消文】:以集學論來說,如何斷除這四種黑法呢?就是以四種白法來對治。所以,現在能對治第一種黑法的,正是四種白法中的第一法。(不以欺誑心蒙蔽師長)。

 

 

若於尊重啟白餘事,而於屏處另議餘事,說善知識已正聽許,亦是弟子欺蒙師長。

【消文】:如果對尊長報告這件事,卻在私下說成了另一件事,還說善知識已經答應了,這也算是弟子欺蒙師長。

 

 

 

【課文】:(24004~24007)

於他無悔令生追悔。其中亦二,境者,謂他補特伽羅修諸善事,不具追悔。於境作何事者,謂以令起憂悔意樂,於非悔處令生憂悔。釋論中說,同梵行者正住學處,以諂誑心令於學處而生蒙昧。此上二法能不能欺,生不生悔皆同犯罪,釋論亦同,然釋論中於第二罪作已蒙昧。

 

於他無悔令生追悔。

【消文】:第二種黑法,是於他無悔處,令生追悔。(就是對於他人原本沒有追悔的地方,令他心生追悔)。

 

 

其中亦二,境者,謂他補特伽羅修諸善事,不具追悔。

【消文】:也分兩方面來說明:第一是令生追悔的對象。就是有人做了種種善事,心中沒有追悔。

 

 

於境作何事者,謂以令起憂悔意樂,於非悔處令生憂悔。

【消文】:第二是對他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?使他心生憂悔的心。對於本來沒有憂悔的事,生起了憂悔。

 

 

釋論中說,同梵行者正住學處,以諂誑心令於學處而生蒙昧。

【消文】:釋論中說:同修梵行的人,如果以諂誑心,使他人對正在安住的學處心生蒙昧,就犯了第二種黑法。

 

 

此上二法能不能欺,生不生悔皆同犯罪,釋論亦同,然釋論中於第二罪作已蒙昧。

【消文】:前面所說這兩種黑法,不論對方有沒有受到欺誑、有沒有生追悔的心,都等同犯罪。釋論中也是這麼說的,只是它把第二種罪叫做作已蒙昧(做了以後,令他心生蒙昧)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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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儀軌受法”篇【五】待續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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