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
卷四
下士道 皈依三寶
【五】
北 08 秋070班
陳長城 消文
第106頁4行〜第107頁7行 消文日期:日期:2010年年2月10日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** ******** *
【課文】:(10604)
第四既歸依已,所學次第分二:
一,攝分中出;
二,教授中出。
今初
【消文】:
這是科文趣入聖教最勝之門淨修歸依的第四項,歸依之後應修學次第分為二部分。
第一,根據“攝決擇分”所說來闡釋。
第二,根據各教典教授所說來闡釋。
首先闡釋“攝決擇分”的部分。
本段闡釋歸依之後所應修學的次第,依攝決擇分和各教典教授等兩大來源闡述應學學處。
【師父口述5─1】:請點擊
【課文】:(10605)
初中有二四聚。初四聚中,親近善士者,謂如前說,善知識者,乃是一切功德依處,觀見是已而正親近,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,隨順此之正行,即是親近示道師故。
【消文】:
根據“攝決擇分”,所學學處分成兩大類,每一類又分成四方面。
第一類四聚中,關於親近善士,也就是像前面所說的,善知識是一切功德所生之處,即一切功德的根本,觀察並了解之後,就應該正確的親近,因為歸依佛就是歸依指示道的大師。隨順歸依佛的正行,就是親近指示道的大師。
本段闡釋了知善知識為一切功德依處,親近示道師即是歸依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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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課文】:(10606)
聽聞正法,及如理作意者,隨其所應,謂當聽聞若佛所說,若佛弟子所說,法教諸契經等。及若作意何種所緣,能息煩惱,即應作意。由歸依法,於教證法應當現證,此即是彼隨順行故。
【消文】:
關於聽聞正法與如理作意方面,依順序分別說明如下,聽聞正法就是不論是佛陀所說的,或者是佛弟子所說的法教諸契經等都應當聽聞。如理作意就是如果作意某一所緣境就能止息煩惱時,就應該作意此種所緣境,由於歸依法之後,對於教法與證法都應當現前證悟,這就是應聽聞正法與如理作意的原因。
本段闡釋初四聚當中的第二聚聽聞正法與第三聚如理作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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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課文】:(10608)
法隨法行者,謂應隨順般涅槃法,而修正行。由歸依僧,於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為伴。其隨順行,謂應與諸趣解脫者,共同學故。
【消文】:
關於法隨法行方面,也就是應該隨順著般涅槃法而正確修行。因此歸依僧之後,就應該對趣涅槃的補特伽羅執為修行助伴。這個隨順行就是應該與所有趣向解脫的同行共同修學。
本段闡釋初四聚之第四聚法隨法行。開示修行應依般涅槃法,並應視趣涅槃諸補特伽羅為修行助伴,應與所有趣解脫者共學。
【師父口述5─4】:請點擊
【課文】:(10611)
第二四聚中,諸根不掉者,謂根於境放散之後,意亦隨逐,於境掉動,深見過患,令意厭舍。受學學處者,謂隨力受學佛制學處。悲愍有情者,謂佛聖教,由悲差別,故歸依此,於諸有情,亦應悲愍,斷除損害。應時時間,於三寶所勤修供養者,謂應日日供養三寶。
【消文】:
第二類四聚當中,關於諸根不掉的意思,就是六根在六境放逸散亂之後,第六意識也會隨逐諸境掉動,應徹底看清楚這些過患,而令意識厭離棄捨。關於受學學處的意思,就是應該隨分隨力受學佛世尊所制定的學處。關於悲愍有情的意思,就是佛世尊的聖教由於大悲心而有別於外道,因此,既然歸依了三寶,對一切有情亦應該具有悲愍心,不應該損害其他有情。關於應該常時勤修供養三寶的意思,就是應該每天供養三寶。,,,,,,,,,,,, ,,,
本段闡釋第二四聚。
【師父口述5─5】:請點擊(甲) (乙)
【課文】:(10701)
第二教授中出分二:
一,別學;
二,共學。
初中分二:
一,遮止應學;
二,修行應學。
今初
【消文】:
歸依之後應修學處之第二部分是根據教典教授來闡釋的,這部分又分成兩類。
第一,特別的學處。
第二,共通的學處。
特別學處又分兩種。
第一,應遮止的學處。
第二,應修行的學處。
先闡釋應遮止的學處。
本段是既歸依已所學次第之第二科科文,這類學處依據的是教典教授,如前已述,主要出自“涅槃經”,“歸依六支論”,“道炬釋論”。
【師父口述5─6】:請點擊
【課文】:(10702)
如涅槃經雲:“若歸依三寶,是謂正近事,終不應歸依,諸餘天神等。
歸依正法者,應離殺害心。歸依於僧伽,不共外道住。“
此說有三,謂不歸餘天,於諸有情捨離損害,與諸外道不應共住。
其中初者謂於世間,若大自在遍入天等,尚不執為畢竟歸處,況諸鬼趣山神龍等。此是不可不信三寶,歸心彼等。若於彼等,請其助伴,現前如法,所作事業,則無不可。如求施主為活命伴,依諸醫師為治病伴。
【消文】:
像“涅槃經”當中所說:
“如果歸依三寶之後,就是真正的(三歸依)居士,應該永不歸依其他天神等。
如果歸依正法之後,就應該永離損害有情之心。
如果歸依僧伽之後,就應該永不與外道共住。“
這部經當中說有三種學處,第一種學處是:不歸依其他諸天,對一切有情捨離損害意樂,不與外道共住。
這三個應遮止學處當中的第一個,是說在世間,像大自在天,遍入天等諸天,尚且不是究竟的歸依處,更何況諸鬼趣,山神,龍神等。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不可以不信三寶,而歸依諸餘天神等。如果是請諸餘天神等為助伴,成辦現世中如法的事業,那就沒有什麼不可以的。這就好像為了活命而向施主乞求,為了治病而依賴醫生一樣。
本段闡釋不歸餘天的涵義。
【師父口述5─7】:請點擊
【課文】:(10706)
第二謂於人及畜等,若打若縛若禁穿鼻,實不能負強令負等,意樂加行,損害有情,悉應遠離。
第三謂與不信三寶,為可歸宿,而毀謗者,不應共住。
【消文】:
第二種應遮止的學處,就是歸依正法之後,對於人與畜生等,不論棒打或鞭打,不論捆綁,不論監禁或穿鼻,甚至不能荷負重物而強令負重等,所有傷害有情的想法與做法都應該捨離。
第三種應遮止的學處,就是歸依僧伽之後,不應該與不相信三寶是可歸依,並且加以毀謗者共住。
本段闡釋“歸依正法者,應離殺害心”及“歸依於僧伽,不共外道住”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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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皈依三寶【六】“〜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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