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提道次第廣論消文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卷一 

 

 

道前基礎    教授殊勝          054(寫字.gif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下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08 070

陳長城 消文

0117行〜第0156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消文日期:日期:2011年126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【課文】(01107~01112)

 是故應當依善依怙,於其一切正言,皆是一數取趣,成佛支緣。所有道理,令起定解。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,諸現未能實進止者,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為因相,即便棄捨。應作是思,願於何時於如是等,由趣遮門,現修學耶。遂於其因,集積資糧,淨治罪障,廣發正願。以是不久,漸漸增長智慧能力,於彼一切悉能修學。善知識敦巴仁波卿亦云﹕「能知以四方道,攝持一切聖教者,謂我師長。」此語即是極大可觀察處。由是因緣,以此教授能攝經咒一切扼要,於一補特伽羅成佛道中而正引導。故此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

 

  是故應當依善依怙,於其一切正言,皆是一數取趣,成佛支緣。所有道理,令起定解。

【消文】:綜合以上所說,應當對於「佛所說的一切教授,都是眾生成佛的方便」這個道理,生起決定的信解。

 

 

  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,諸現未能實進止者,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為因相,即便棄捨。

【消文】:對於現在能修的部分,應當精勤地修習,對於目前還不能實際行持的部分,也不應該以自己未能趣入為理由,而隨便棄捨。

 

 

  應作是思,願於何時於如是等,由趣遮門,現修學耶。遂於其因,集積資糧,淨治罪障,廣發正願。以是不久,漸漸增長智慧能力,於彼一切悉能修學。

【消文】:應該這樣思惟,希望將來能夠很快的去除障礙而正修學這些部分。於是正確地集積資糧,淨除罪障,發廣大願,這樣不久就能漸漸地增長智慧與能力,而於一切法都能修學。

 

 

  善知識敦巴仁波卿亦云:「能知以四方道,攝持一切聖教者,謂我師長。」此語即是極大可觀察處。

【消文】:善知識敦巴仁波切也說:「能夠了知以四方道來攝持一切佛法的,就是我的師長阿底峽尊者。」這句話是非常值得我們好好思惟觀察的。四方道,是上、中、下三士道和密乘道。比喻如桌子的四腳,不管放置何處,它的四角一定安於四方。修行也該如此,任何法教,我們都應攝取而修習。

 

 

  由是因緣,以此教授能攝經咒一切扼要,於一補特伽羅成佛道中而正引導。故此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

【消文】:由於本論的教授,能含攝顯教和密教一切的精要,對於任何一位想成就佛道的眾生,都能依次第而正確的引導,所以說本論具足了通達一切聖教,沒有絲毫違背的法殊勝。

 

 

【課文】(01113~01212)

 一切聖言現為教授者。總之能辦諸欲解脫,現時久遠,一切利樂之方便者,是即唯有勝者至言。以能開示一切取捨要義,盡離謬誤者,獨唯佛故。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﹕「此世間中,更無善巧於勝者,徧智正知無餘勝性定非餘,是故大仙自立契經皆勿亂壞牟尼軌故,彼亦損於正法。」故諸契經及續部寶勝者聖言,是勝教授。雖其如是,然因末代諸所化機,若不具足定量釋論及善教授,於佛至言自力趣者,密意莫獲。故諸大車,造諸釋論及諸教授。是故若是清淨教授,於諸廣大經論,須能授與決定信解。若於教授雖多練習,然於廣大佛語釋論所有義理,不能授與決定信解,或反顯示彼不順道,唯應棄捨。若起是解,諸大經論是講說法,其中無有可修要旨,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,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,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,起大敬重而作障礙。說彼等中,不顯內義,唯是開闢廣大外解,執為可應輕毀之處,是集誹謗正法業障。是故應須作如是思而尋教授,諸大經論對於諸欲求解脫者,實是無欺最勝教授,然由自慧微劣等因,唯依是諸教典,不能定知是勝教授,故應依止善士教授,於是等中尋求定解。莫作是念起如是執,謂諸經論唯是開闢廣博外解,故無心要。諸教授者,開示內義故是第一。

 

  本論其法殊勝」的第二個理由,是一切聖言現為教授。

 

  一切聖言現為教授者。總之能辦諸欲解脫,現時久遠,一切利樂之方便者,是即唯有勝者至言。以能開示一切取捨要義,盡離謬誤者,獨唯佛故

【消文】:本論所介紹佛的法教,無論是教理或是修證,都是最殊勝的教授。為什麼呢?因為只有勝者(指佛)的一切聖言,從現在學佛開始,一直到成佛解脫為止,這當中一切的利樂方法都能成辦。也只有佛能開示一切該取該捨的精要,使修行人遠離一切的錯誤和顛倒。

 

 

  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:「此世間中,更無善巧於勝者,徧智正知無餘勝性定非餘,是故大仙自立契經皆勿亂壞牟尼軌故,彼亦損於正法。」故諸契經及續部寶勝者聖言,是勝教授。

【消文】:相同的道理,在相續本母經中也這樣說:「在這個世間當中,沒有比佛更能善巧的告訴我們一切學佛修行的方法,為什麼佛是最善巧的呢?因為佛是徧知(智慧圓滿,徧知一切),正知(沒有絲毫的錯誤與顛倒),所以絕對是最殊勝的。大仙(指佛。修長生不死的稱為仙,佛是能了生死達解脫的,所以比神仙還要尊貴,故稱大仙)自己立了經教,當然不會亂壞了牟尼軌(牟尼,翻譯成「寂靜」,本來是形容修行人不再造身口意三業達到寂靜的狀態。後來又延伸為寂靜煩惱、寂滅生死、得涅槃寂靜、寂滅諸戲論證真理等義)。那些會壞了牟尼軌範的人,當然是不合於佛法,而於正法有所損害的人。」所以一切的契經(指顯教),以及續部(指密教),都是法寶中最殊勝的,也是佛所留下來的聖言,是最殊勝的教授。

 

 

  雖其如是,然因末代諸所化機,若不具足定量釋論及善教授,於佛至言自力趣者,密意莫獲

【消文】:雖說佛的聖言,是最殊勝的教授,然而由於末世的眾生,不具足造論的條件,因此沒有辦法把佛法整個內容,按照次第很完整的介紹出來,當然就不善於教授,而且以自己的意思去詮釋佛法,趣入佛法,終究不能獲得佛法的精義。

 

 

  故諸大車,造諸釋論及諸教授。是故若是清淨教授,於諸廣大經論,須能授與決定信解。

【消文】:所以,造論的論師、所造的論以及論中所有的教授,都必須符合前面所說的造論三條件。如果是符合造論的條件,就是清淨的教授,對於所要介紹廣大經論的內容,必定能教導眾生,讓他生起決定的信解。

 

 

  若於教授雖多練習,然於廣大佛語釋論所有義理,不能授與決定信解,或反顯示彼不順道,唯應棄捨。

【消文】:如果是對於所教授的內容,雖然經過多次的練習,仍然無法對於論中所詮釋的所有義理,產生決定的信解,或者顯示和佛法的內涵有所衝突的話,這樣的教授,我們就應該要棄捨。

 

 

  若起是解,諸大經論是講說法,其中無有可修要旨,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,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,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,起大敬重而作障礙。

【消文】:比如說,起了這樣錯誤的見解,說種種的經論當中,只是講講理論,並沒有可共修行的要旨,若是想要修行的話,就要另外再找有關開示修行心要的教授了。如此,便將佛法完整的內涵,劃分為二,講說理論是一部分,教導修行又是另外一部分,各別有各別的內容,彼此是互相沒有關連的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就會以為只要念佛就好了,我只管打坐、或修個什麼法門就可以了,經論可以不必研究,反正跟修行沒有關係。這就是我們對清淨無垢經論,無法生起大敬重心最大的障礙。

 

 

  說彼等中,不顯內義,唯是開闢廣大外解,執為可應輕毀之處,是集誹謗正法業障。

【消文】:又說這些經論當中,並沒有開顯佛法的精義,只是說說理論而已,如此輕視毀謗經論,正是積集誹謗佛法的深厚業障。

 

 

  是故應須作如是思而尋教授,諸大經論對於諸欲求解脫者,實是無欺最勝教授,然由自慧微劣等因,唯依是諸教典,不能定知是勝教授,故應依止善士教授,於是等中尋求定解。莫作是念起如是執,謂諸經論唯是開闢廣博外解,故無心要。諸教授者,開示內義故是第一。

【消文】:所以這類不正確的言論、見解,我們應當棄捨掉,而尋求正確的教授。我們把一切的佛法,包括三藏十二部,不管是經還是論,都把它當作是對想要求解脫的修行人,最真實無欺、最殊勝的教授。如果我們現在還沒有辦法了解經義,或者是依照佛法的內容來修,是因為智慧不足的緣故,所以才不知道這些教典,是最殊勝的教授。因此,我們必須依止善知識的教導,來聞、思、修,以尋求決定的信解。千萬不要起這樣的邪執:認為經論只是講說而已,無非是要我們了解佛法有多麼的博大精深,並沒有什麼太重要,另外還有一些專門開示修行內義的教授,才是最重要、最殊勝。

 

【課文】(01213~01404)

 大瑜伽師菩提寶云﹕「言悟入教授者,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,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。」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﹕「阿底峽之教授,於一座上,身語意三,碎為微塵。今乃了解,一切經論皆是教授。」須如是知。如敦巴仁波卿云﹕「若曾學得眾多法已,更須別求修法軌者,是為錯謬。」雖經長時學眾多法,然於修軌全未能知,若欲修法,諸更須從餘求者,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。此中聖教如俱舍云﹕「佛正法有二,以教證為體。」除其教證二聖教外,別無聖教。教正法者,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。證正法者,謂是如其前決擇時,所決擇已而起修行。故彼二種,成為因果。如跑馬時,先示其馬所應跑地,既示定已,應向彼跑。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,定成笑事。豈可聞思決擇此事,若修行時修行所餘。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﹕「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,即是修慧之所應修,非應修餘,如示跑地,而應隨跑。」如是由此教授,能攝一切經論道之樞要,於從親近善知識法乃至止觀。此一切中諸應捨修者即作捨修,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,編為行持次第引導,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。若不爾者,於非圓滿道體一分,離觀察慧雖盡壽修,諸大經論非但不現為真教授,且於彼等,見唯開闢博大外解,而謗捨之。現見諸大經論之中所詮諸義,多分皆須以觀察慧而正觀擇。此復修時若棄捨者,則於彼等何能發生定解,見為最勝教授。此等若非最勝教授,誰能獲得,較造此等尤為殊勝教授論師。如是若能將其深廣契經及釋現為教授,則其甚深續部及論,諸大教典,亦無少勞現為教授,則能發起執持彼等為勝教授所有定解,能盡遮遣妄執彼等非實教授,背棄正法諸邪分別罄無所餘。

 

  大瑜伽師菩提寶云:「言悟入教授者,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,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。」

【消文】:大瑜伽師菩提寶中說:「所謂悟入佛法的教授,不是說只學像手掌心這麼一點大的經函,就能夠產生決定的信解,而是要了解,佛所說的一切法都是教授。」

 

 

  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:「阿底峽之教授,於一座上,身語意三,碎為微塵。今乃了解,一切經論皆是教授。」須如是知。

【消文】:又如阿底峽尊者的弟子修寶喇嘛所說:「阿底峽尊者在教授學生的時候,能於一座說法當中,使弟子身語意三者碎為微塵。就是解說的非常詳盡明白,如微塵般的細緻,使身語意都能受用領納。所以我們就能從中了解到,一切的經論實際上都是教授,不能輕視或忽略任何一個部分。」必須如此的了知。

 

 

  如敦巴仁波卿云:「若曾學得眾多法已,更須別求修法軌者,是為錯謬。」雖經長時學眾多法,然於修軌全未能知,若欲修法,諸更須從餘求者,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。

【消文】:敦巴仁波切說:「若是曾經學習過很多的佛法,但在修的時候,還去另找一套修的方法,這是錯誤的。」這段話的意思是說,雖然經過很長的時間,學習了很多的法,但是對於整個法的內容,沒有正確的了知,所以才會在想要修法的時候,另外再去求一個與原來聽聞無關的法門,這也是因為不了解前面所說的道理而造成的過失。

 

 

  此中聖教,如俱舍云:「佛正法有二,以教證為體。」除其教證二聖教外,別無聖教。

【消文】:所謂佛法的內容,如俱舍論中所說:

「佛的正法,簡單的歸類,只是兩大類而已。

一類是教的內容,

一類是證的內容。」

除了這教、證兩大類的內容以外,沒有其他佛法的內涵。

 

 

  教正法者,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。證正法者,謂是如其前決擇時,所決擇已而起修行。故彼二種,成為因果。

【消文】:什麼是教的內容呢?就是先聽聞佛法的理論部分,譬如佛法告訴我們那些是應該取的,那些是應該捨的,那些是錯誤顛倒的,那些才是正確無誤的……,聽過了這些理論之後,就要好好的來思惟觀察,在日常生活裡不斷思索其中的道理,在自己身心上不斷的觀察所說的內容,如此正思惟之後,才能有決擇力,能正確地分辨岀善惡、正邪等,這時才能對佛法產生信解,這些道理就是教的內容。什麼是證的內容呢?就是聽聞、思惟,有了善分別的決擇力,也產生了信解之後,便樂於受持佛法,開始起而行,去修持印證這些佛法的內容。所以,修是修什麼呢?絕對不是和理論完全不相關的部分,而是修整個教的內容,先有理論在先,後有修證在後,兩者是因果的關係。

 

 

  如跑馬時,先示其馬所應跑地,既示定已,應向彼跑。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,定成笑事。豈可聞思決擇此事,若修行時修行所餘。

【消文】:這其中的道理,就像在跑馬時,先指示馬應該跑的方向,方向既定,就該奮力的朝向目標奔去。如果指示的目標在此,而跑的時候卻朝其他的方向,一定會成為笑談。所以,怎麼能說聞思佛法善決擇之後,修的時候卻是修其他不相關的內容呢?

 

 

  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:「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,即是修慧之所應修,非應修餘,如示跑地,而應隨跑。」

【消文】:同樣的道理,在修次第後編中也有說明:「在經過聞思之後,所通達的教理部分,也就是修時所應該修的部分,而不是修其他無關聞思的部分。就如先指示跑的方向,接下來就應朝那個方向跑去。」經由聽聞佛法產生的智慧,稱為聞所成慧;經過正思惟之後所產生的智慧,稱為思所成慧;經由修證所產生的智慧,稱為修所成慧。一般所稱的三慧,指的就是這個。

 

 

  如是由此教授,能攝一切經論道之樞要,於從親近善知識法乃至止觀。此一切中諸應捨修者即作捨修,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,編為行持次第引導,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

【消文】:由此可知,本論的教授,能含攝一切經論的樞要,從道前基礎的親近善知識開始,一直到上士道的止觀為止,其中所教導該捨修的部分,就應該修捨,該取修的部分,就應以觀察慧而正思擇。本論將所有的修行內容,編為一個完整的次第以引導學人,所以論中所宣說的一切聖言,都是最殊勝的教授。

 

 

  若不爾者,於非圓滿道體一分,離觀察慧雖盡壽修,諸大經論非但不現為真教授,且於彼等,見唯開闢博大外解,而謗捨之。

【消文】:如果不能夠有這樣的認知,就無法圓滿地學習整個佛法的內涵,只能了知道體的一小部分,因此就沒有觀察思擇分辨的智慧,雖精進修行了一輩子,也不能把所有的經論,視為真實的教授,去重視它,反而說這些經論,只是談談理論,並沒有修行的心要,而輕視毀謗棄捨它。

 

 

  現見諸大經論之中所詮諸義,多分皆須以觀察慧而正觀擇。此復修時若棄捨者,則於彼等何能發生定解,見為最勝教授。此等若非最勝教授,誰能獲得,較造此等尤為殊勝教授論師。

【消文】:現在我們看這些經論當中所詮釋的義理,大多是要思惟觀察之後,才能產生善於分辨決擇的智慧,這些聞思的智慧,如果在修時全部棄捨,又怎麼能對這些經論發生決定的信解,而認為是最殊勝的教授呢?如果這些經論不是最殊勝的教授,又怎能有比造這些經論還要殊勝的論師呢?

 

 

  如是若能將其深廣契經及釋現為教授,則其甚深續部及論,諸大教典,亦無少勞現為教授,則能發起執持彼等為勝教授所有定解,能盡遮遣妄執彼等非實教授,背棄正法諸邪分別罄無所餘。

【消文】:若是能夠將這些深廣顯教部分的經和論,都視為最殊勝的教授,對於甚深密教部分的經和論,很輕易的就能視為最殊勝的教授,由此而生的所有決定信解,能完全遮止認為這些經論不是真實教授的邪執,也能遣除種種違背正法的邪分別。

 

【課文】(01405~01408)

 易於獲得勝者密意者。至言及論諸大教典,雖是第一最勝教授,然初發業未曾慣修補特伽羅,若不依止善士教授,直趣彼等難獲密意。設能獲得,亦必觀待長久時期,極大勤勞。若能依止尊長教授,則易通達,以此教授,能速授與決定解了經論扼要,其中道理於各時中茲當廣說。

 

「本論其法殊勝」的第三個理由是,只要依照本論的教授修習,很快就能通達佛所說經論的扼要。

 

  易於獲得勝者密意者

【消文】:本論的法殊勝,是容易獲得勝者(指佛)所宣說經論中的精要。

 

 

  至言及論諸大教典,雖是第一最勝教授,然初發業未曾慣修補特伽羅,若不依止善士教授,直趣彼等難獲密意

【消文】:佛所說的經、菩薩所造的論,這些廣大教典,雖然是第一、最殊勝的教授,但是對於一位初學佛、未曾久修的眾生來說,如果不依止善知識的教授,逕自的學習經論,是很難獲得其中的密意。

 

 

  設能獲得,亦必觀待長久時期,極大勤勞

【消文】:就是偶然能獲得其中的密意,也是經過長時間的摸索,花了很大的功夫、精神,才能得到一點點的體悟。

 

 

  若能依止尊長教授,則易通達,以此教授,能速授與決定解了經論扼要,其中道理於各時中茲當廣說

【消文】:如果有善知識的教導,就能很快速的通達所有經論中的道理。因此,本論中所有的教授,讓我們很快就能決定信解經論的扼要,其中的道理,在以下的各章節裡,將詳細的說明。

 

【課文】(01409~01506)

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。如白蓮華及諦者品宣說,一切佛語,或實或權,皆是開示成佛方便。有未解是義者,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,遂判好惡,應理非理,及大小乘,謂其菩薩須於是學,此不須學,執為應捨,遂成謗法。徧攝一切研磨經云﹕「曼殊室利,毀謗正法,業障細微。曼殊室利,若於如來所說聖語,於其一類起善妙想,於其一類起惡劣想,是為謗法。若謗法者,由謗法故,是謗如來,是謗僧伽。若作是云,此則應理,此非應理,是為謗法。若作是言,此是為諸菩薩宣說,此是為諸聲聞宣說,是為謗法。若作是言,此是為諸獨覺宣說,是為謗法。若作是言,此者非諸菩薩所學,是為謗法。」若毀謗法,其罪極重。三摩地王云﹕「若毀此贍部洲中一切塔,若毀謗契經,此罪極尤重,若弒盡殑伽沙數阿羅漢,若毀謗契經,此罪極尤重。」雖起謗法總有多門,前說此門極為重大,故應勵力而斷除之。此亦若能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,故其惡行自趣息滅。此定解者,應由多閱諦者品,及妙法白蓮華經,而尋求之。諸餘謗法之門,如攝研經中,應當了知。

 

  本論其法殊勝」,第四個理由是,再重的罪行都能消滅清淨。

 

 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

【消文】:本論的法殊勝,是告訴我們那些是應該遮止的惡行,只要依照論中所說的內容斷除,再大的惡行也能自趣息滅。

 

 

  如白蓮華及諦者品宣說,一切佛語,或實或權,皆是開示成佛方便

【消文】:妙法連華經諦者品中宣說,一切的佛語,不論是實法還是權法,都是開示成佛的善巧方便。實法,是用直接的方法。直接告訴你諸法的實相,告訴你眾生本來是佛,自心本來清淨,菩提自性本自具足等。權法,是用間接的方法,先告訴你眾生為什麼不能成佛?是因為有煩惱障、所知障的緣故。然後再告訴你,如何去煩惱障?又如何去所知障?只要二障斷盡便能成佛,如此一步步的引導,就是權法。或者在眾生無法直接悟入實相的時候,就用種種譬喻的方式使他悟入,這類也是屬於權法。

 

 

  有未解是義者,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,遂判好惡,應理非理,及大小乘,謂其菩薩須於是學,此不須學,執為應捨,遂成謗法

【消文】:有一些學人,由於不了解實法、權法實際上都是開示成佛的方法,只因眾生根性的不同,機緣的不同,而有所差別。所以就妄執其中的一類方法才是成佛的順緣,而另一類是成佛的障礙;又在這中間隨個人的好惡,批評合理、不合理;或者是將大小乘分為不相關的兩個部分,認為大乘只要發菩提心,行六度就可以了,小乘的部分,不須要學,應當棄捨等等,這些妄執,都會造成謗法的業障。

 

 

  徧攝一切研磨經云:「曼殊室利,毀謗正法,業障細微。曼殊室利,若於如來所說聖語,於其一類起善妙想,於其一類起惡劣想,是為謗法。若謗法者,由謗法故,是謗如來,是謗僧伽

【消文】:徧攝一切研磨經中說:「曼殊室利(指文殊菩薩)!毀謗正法的業障,非常的細微,不容易察覺。曼殊室利!如果隨自己的好惡,對於佛所說的聖言,喜歡的一類起善妙想,不喜歡的一類起惡劣想,這樣就是謗法。由於謗法的緣故,同時就是謗佛、謗僧伽。因為法是佛所宣說的,所以謗法就等於謗佛;僧伽是修證佛法、教導佛法的善知識,所以謗法也等於謗僧伽。由此我們便知,謗法就如同謗三寶,所以業障極重。

 

 

  若作是云,此則應理,此非應理,是為謗法。若作是言,此是為諸菩薩宣說,此是為諸聲聞宣說,是為謗法。若作是言,此是為諸獨覺宣說,是為謗法。若作是言,此者非諸菩薩所學,是為謗法。」

【消文】:同樣的,如果你說,這類的開示是合理的,另外的開示是不合理的,這就是謗法。或者你說,這類是為菩薩宣說的,那類是為聲聞宣說的,也是謗法。或是說,這類是為獨覺宣說的,這類不是菩薩所應學的等等,也都是謗法。」以上都是因為隨自己的好惡,將佛法分類,貪著喜歡這一類,而排斥瞋恚其他的,所以形成謗法罪業。

 

 

  若毀謗法,其罪極重。三摩地王云:「若毀此贍部洲中一切塔,若毀謗契經,此罪極尤重,若弒盡殑伽沙數阿羅漢,若毀謗契經,此罪極尤重。」

【消文】:一旦造成謗法罪,它的業障非常的重,在三摩地王經中,曾經作這樣的比喻:「若是毀壞南贍部洲一切的佛塔,罪業是非常重的,但是毀謗佛經的罪業,比這個還加倍的重;如果殺盡像殑伽沙數(恆河沙數)這麼多的阿羅漢,罪業是非常重的,但是毀謗佛經的罪業,比這個還要更重。」

 

 

  雖起謗法總有多門,前說此門極為重大,故應勵力而斷除之

【消文】:雖然毀謗佛法有很多種方式,但以前面所說的內容,最為嚴重,所以應該盡力斷除這樣的過失。

 

 

  此亦若能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,故其惡行自趣息滅。此定解者,應由多閱諦者品,及妙法白蓮華經,而尋求之。諸餘謗法之門,如攝研經中,應當了知

【消文】:如果對於前面所說的內容,能夠獲得決定的信解,就能遮止除遣謗法的過失,因此關於謗法的惡行,就自然趨於息滅,這就是本論法殊勝的原因。同樣的定解,也能從閱讀諦者品,以及妙法蓮華經獲得。其他有關謗法的內容,也如攝研經中所說,應當了知。

 

 

056(吹冷氣.gif

 教授殊勝”篇(完畢)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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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“聽聞軌理”篇【上】待續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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